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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途牛退票费不开发票遭质疑 国税局称可投诉
江苏消费网 (2016-08-21)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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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计划好的行程被打乱,预订的机票退票时常常要被收取高额的退票费。更让人不解的是,退票费却不提供发票,造成很多消费者因不能报销而无故增加损失。最近,通过途牛网订票的消费者彭先生就向江苏消费网反映了自己的上述遭遇。对此,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航空公司或者代理商若拒绝为消费者开发票,消费者可以投诉。

  7月29日,在太原工作的彭先生准备趁假期到云南旅行,就在途牛网花770元预订了到云南昆明的机票,不料,因工作突发情况而不得不退票,但没想到被扣了650元,为了向公司报销,他向途牛申请开具发票,却被途牛客服拒绝。

  据记者了解,彭先生预订的是一个云南旅游的订单,虽然是跟团订单,但机票是独立购买的,他订的机票是7月29日从太原到昆明的东航MU5145号航班。


  8月18日,记者拨打了东方航空客服热线95530,接电话的段先生告诉记者,若是在东方航空电话中心预订机票,消费者退票,东方航空公司会邮寄一张退款单,这张退款单相当于发票,可以报销,但如通过代理商(途牛)购买的机票,消费者就要和代理商联系。

  随后,记者登录途牛官网后,以消费者名义模拟购买一张从南京到昆明的机票,但在整个预订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关于购票后退票费能否开发票的文字说明或提示。

  当天下午,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途牛客服热线4007103668,途牛机票客服告诉记者,若机票可以退票,途牛可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然而,记者随后以彭先生朋友身份了解该情况时,途牛工作人员却表示“没办法开具发票”。同样的问题,却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让记者感到意外。

  据调查,遇到类似退票费无法开发票问题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而很多代理商都无法开发票,只能开收据。

  2008年6月,市民李先生在某机票代售点退订两张机票,在扣除160元退票费后,对方提供了所谓的退票费“发票”。但李先生在报销时却被告知,他收到的“发票”只是一张收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为此,李先生找到代售点要求更换正规发票时,工作人员称:“我们只能提供这种‘发票’。”

  而在旅行社工作的张女士也反映,她在不久前帮客人购买4张国际航班的机票,不料客人临时因签证原因无法出行,只能退票。“不但退票费高达每张2000元,而且还没有发票,只有一张收据,根本不能入账”。对此,如果客人需要,要么是票务公司出张可报销的发票,要么是旅行社想办法拿点餐饮票等给客人冲抵。

  1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南京中山北路的几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均无法开具发票,只能开收据。这些收据名称五花八门,当被问及此收据能否报销时,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模棱两可地告诉记者,“很多政府机构都能报销的”,但却没有提供一个可靠答案。

  对于此类收据,从事会计工作的薛女士表示,“这只能算是收据,不能够报销”。

  那么,针对此类情况,国家有无相关规定呢?据财政部官网信息,根据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税[2013]121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因此,由于航空公司需按上述规定交纳增值税,应同时向旅客开具航空运输发票。


  为此,记者来到位于南京中山北路281号的鼓楼区国家税务局,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有关规定,退票费应开具发票,如果票务公司或航空公司坚持不开发票,可向拨打12366转4号键进行投诉。


  目前,记者已向途牛网公关部王姓工作人员反映了彭先生的情况,但截至发稿前,途牛网只是让彭先生等待处理结果。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关注。(苏俊松 苏维)

 

  相关链接:

  机票退票费无发票 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飞机退票费发票总是拿不上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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