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换1罐,红色大字标签醒目地贴在啤酒瓶上,这鲜明的促销标识吸引了很多顾客。南京市民孔先生从百家超市鼓楼店购买了6瓶有此优惠活动的雪花原汁麦啤酒,奔着优惠促销活动才买啤酒的孔先生没有想到,和老伴拎着空瓶去百家超市兑换的时候却被告知“本店概不参与此活动”。
6月16日,孔先生向本网投诉寻求帮助。记者从孔先生手上的啤酒瓶上看到大大的红字“2换1罐”,瓶体背面的标签上有这一优惠活动的详细说明:收集2只带有‘2换1罐’促销标识的雪花原汁麦568ml完整空瓶,即可兑换雪花勇闯天涯330ml啤酒壹听。另在其后特意标明:仅限零售店兑换,活动详情参见当地售点海报或媒体告示。值得注意的是,该活动并没有规定兑换截止时间。
雪花原汁麦啤酒瓶身上标明“2换1罐”字样
记者向雪花公司客服反映了此问题,客服表示雪花啤酒厂家会在消费者方便的时候,派业务员亲自上门为其兑换3罐啤酒。但消费者并不同意这一解决方案,“投诉了才解决,原本就是消费欺诈,说零售店能兑换我才买的,现如今为这件事儿折腾这么久,浪费时间精力。既然是消费欺诈就应该按照新《消法》最低500元赔偿的标准来办,我要求赔偿500元”。
6月24日,雪花啤酒泰州销售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雪花公司”)负责客服的马先生和销售部门的何小姐来到江苏消费网办公室,何小姐称本来此事已经快解决好了,消费者自己突然又变卦,要求赔偿500元。“这个优惠活动一般的流程是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拿空瓶去店里兑换,最后店里再到公司兑换。可是有的店就是不给兑换,我们也没办法,厂家在和零售商的供货往来中是比较‘弱势’的,不好向超市提太多要求。”何小姐一脸无奈,“百家超市就是不认这个,你要是觉得这店有问题,这个店没诚信的话,就不要去这家买嘛”。
2换1罐活动的说明
对于已经在拒绝不兑换的零售店内买了这种促销啤酒的消费者,何小姐表示只要其向雪花公司客服反映,雪花公司都会派人亲自到你家为你兑换。对于以后如何避免此类承诺不兑现、零售店不兑换问题,何小姐的态度模棱两可。“我们也是会和零售店讲有这个活动,海报也都发给他们了,嘱咐要给消费者兑换啊。但是我们业务员不可能一直盯着零售店给不给换。只能说尽量向零售商讲明白,真正要求零售商或者超市必须怎么做,要不然不给供货,这很不现实。”
至于孔先生提出的“消费欺诈”说法,何小姐表示无法认同。“如果我们做了这个优惠活动,你来兑换我不承认,不给你兑换,那能说我是欺诈。但你一反映问题,我们马上积极主动联系你,要上门给你兑换,这怎么能算欺诈呢”。
记者在位于南京市常府街的百家超市货架上也看到了有此优惠促销标识的雪花原汁麦啤酒,询问老板能否兑换的时候得到了肯定回答。另外,在苏果超市的货架上,记者看到无优惠活动的同款啤酒。也就是说,这款啤酒只有部分是活动促销啤酒,雪花公司完全可以给不参与优惠活动的零售商提供无促销优惠活动的同款啤酒。6月27日,记者再次暗访了百家超市鼓楼店,在购买了该促销活动的啤酒后,店员仍称“百家不参与这次优惠促销,这是超市的规定”。
雪花啤酒 2换1罐及退瓶费标识
承诺“仅限零售店兑换”的零售店拒绝兑换,这构不构成欺诈?记者采访了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他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因为瓶子上的促销字样购买了商品,结果却无法在店内兑换。发生消费者兑换商品困难多的事情,无论是零售店还是啤酒厂家都无法免责,零售店作为直接销售方,私自拒绝兑换。雪花公司在明知该超市不认促销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此类商品。虽然雪花公司最终同意为消费者上门兑换,但既定事实与宣传所说的“限零售店兑换”这一内容仍不相符。
至本网发稿之时,雪花公司还未同意按照新《消法》给予消费者500元的赔偿。6月30日,雪花啤酒负责江苏地区销售的孙经理表示,雪花啤酒会积极处理“百家超市不予兑换”这一情况。在铺货时雪花啤酒已经先为百家超市提供了兑换用的罐装啤酒,如果其坚持不予兑换,则会采取停止供含优惠促销活动的啤酒或换货的措施。之后为零售店供此款活动啤酒时也会明确要求其进行兑换,拒绝兑换的拒绝铺货。本网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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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刘现娟 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