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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电视购物广告猫腻多 4个厂家标出同一退货地址
江苏消费网 (2010-02-1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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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丽娟/图

■余小静 本报记者 张文章

题记:今年1月以来,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接连收到多位消费者的反映,称通过电视购物买到的上网笔记本电脑质量低劣。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视购物广告宣传的高级商务上网笔记本电脑所标称的生产厂家均来自深圳,销售单位不尽相同,发货地点遍布全国各地,货单上的电脑型号也略有不同,但电视购物标价却出奇地一致,退货地址也同是上海邮政某某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提醒广大消费者,部分生产厂家厂址是虚拟的,厂家在当地没有注册登记。

1.投诉
所称百种功能上网本上不了网

  中国消费网福建频道收到的有关799元商务上网笔记本电脑的投诉都来自电视购物广告,播放单位包括中国××电视台、××卫视等,这些电脑都称可无线上网,具有多种功能。记者查看了其中一则电视购物广告,广告中称,这款电脑“原价3999元,现价只要799元。前10分钟定购者再送299元超级大礼包,全国限售100台”,并称该产品有“百种功能,无所不能”,“上网查资料,赠送无线网卡,随时随地永远无线免费上网,还可以播放5000多部电影,免费上网、免费下载电影、免费下载游戏,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等等,其宣传的功能令不少消费者心动。

  消费者郭先生反映,2009年12月24日,他看到电视购物广告后,拨打电话订购了一部笔记本电脑。收货后发现,EMS包裹内没有销售发票,电视购物广告中所称的“赠送无线网卡”也没有。最令他失望的是电脑性能差,与普通电子玩具区别不大,只能播放类似于手机上的小型视频文件,不能播放电影、音乐歌曲等,而SD卡插槽和USB插槽只支持固定的两种品牌的产品,其他U盘均不能使用,无法安装常用软件(如QQ、游戏、杀毒软件等)。更令郭先生懊恼的是,电脑无法上网,广告中所称的“可以永远无线免费上网”属无稽之谈。

  郭先生致电企业售后服务电话要求退货,对方始终不予解决。其他消费者也有类似郭先生的遭遇,郭先生称,目前,这些购买799元笔记本电脑的用户已建立了维权QQ群,会员有60多名。

2.调查
部分厂家无登记注册信息

  记者从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他们所购买的这种高级商务上网笔记本电脑价格都是799元加39元运费合计838元,收到的电脑配制外形均相同,但电脑背后上用不干胶粘贴的厂家或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多不相同,而其售后服务电话却是一样的。

  消费者周先生通过40067155676电话订购一部上述笔记本电脑,EMS单上显示生产厂家名称为“深圳市昌联数码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永和路骏丰工业区”,电脑型号为E7003;沈先生通过同样的方式订购的这种电脑,EMS单显示生产厂家是“昌联数码(深圳)有限公司”;郭先生订购的电脑,EMS单显示生产厂家是“深圳市星王电子有限公司”;刘小姐订购的电脑,EMS单显示销售单位是“深圳市华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记者随即拨打了40067155676电话,接线员最初不肯说出公司的真正名字,也不肯透露公司所在的地址,经过一番周旋,该接线员提供了该公司售后服务中心黄姓总监的电话。记者与黄总监联系,对方要求记者将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传真给他供其核实。从对方提供的传真号码区号看,该售后服务中心的位置在江苏省苏州市。

  记者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进行查询。深圳昌联数码有限公司在网上有一个简易网页,网页上的联系电话是空号。记者在网上搜索不到“深圳华通创新科技公司”的信息,通过广东省深圳工商局红盾网“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查询上述两家公司,结果显示,这两家公司均未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深圳市星王电子有限公司、昌联数码(深圳)有限公司有注册信息。记者联系深圳市星王电子有限公司,对方的国内销售部工作人员林先生表示,该公司的确生产过这款电脑,但仅是代加工,品牌及销售与其无关。

  记者致电深圳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查询。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收到不少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劣质电脑的申诉,但由于消费者提供的生产厂家在深圳市多半找不到,申诉无法处理。深圳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前先登录深圳工商局红盾网,查询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有关信息。

3.进展
销售公司同意退还电脑款项

  经本报记者多次交涉,郭先生所购电脑的销售公司发函同意退款,但须先退货后退款。记者发稿前,郭先生已经退货并拿到了退款。沈先生和周先生已经办理退货事宜,但尚未收到退款。刘小姐正在办理退款事宜,但对方称她从收货日起算至申请退货日已超过7天“三包”期,只能按七折退款559元,迫于无奈,她只好同意。刘小姐说,事实上,她在收到货发现上不了网后即打电话投诉并要求退款,却始终得不到答复。这4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虽然所收电脑时的寄货地址不同,可退货地址却一致,都是“上海邮政某某信箱”。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往往通过代加工或包销的模式生产产品,尔后重新包装,通过电视购物宣传进行销售,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往往难以保障。为避免售后服务责任,这些企业会通过虚拟或伪造多种厂家或品牌的形式进行销售,卖的其实就是同一种产品。

4.呼吁
电视购物亟待加强监管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副主任许歆告诉记者,目前,电视购物虚假宣传现象突出,消费者只能通过电视广告画面来了解商品,难以对商品的真假好坏进行鉴别。由于电视台的电视购物频道往往是外包管理,而一些电视购物企业又不直接生产产品,多是委托加工或包销,消费者投诉后往往遭遇踢皮球的尴尬境地。虽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明确要严格规范管理电视购物频道,但对电视购物,社会监督及行政监管仍须加强。同时,广大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被产品广告的低价宣传所迷惑,对产品要进行充分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切忌盲目相信电视购物广告宣传而轻易购买。福建省消委会去年已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络消费、电视购物谨防广告不实。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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