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09年6月,张某通过电视购物节目相中了一只手机,商家是投递规矩是先付款再看货,张某先向对方汇款1136元,手机通过快递到了手里,但是发现手机质量与功能与电视里宣传的大不一样。
张某只能打电话到上海,要求对方退货,对方态度很好,承认发货有误,提出给张先生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原手机由消费者寄回,既然对杂牌手机不放心,不如再交纳1000元,换成名牌手机,为表达歉意,另免费赠送一只该品牌手机。
一只杂牌机变成两只正牌机!这个买卖让张某实在有些拿不定主意,便打电话向常州武进消协郑陆分会咨询。接到电话后,消协向他揭示商家给消费者环环设套中的破绽,并且建议切勿再支付1000元费用,以免扩大损失、电视购物类“先付款后验货”的交易方式风险大,建议到正规门店消费。
案例二: 无独有偶,2009年5月,家住武进郑陆镇的陈某向上海一家公司汇款1136元,以快递方式购买了一只NCKIA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该手机功能并不像宣传的那样多且质量并不好,遂电话联系对方要求退货,对方称可以退货,但陈某必须重新购买同样价值的一款手机。于是,陈某按要求又向对方帐户汇入1136元,对方又邮寄来一只手机。
当陈某要求退货时,对方称,为确保消费者按时将第一只手机寄回,保证退款交易安全,陈某必须先向指定帐户汇入500元保证金,商家把保证金提款卡寄给消费者,密码由商家暂保留,等陈某寄还手机后,商家再将密码告诉消费者,由商家退款1136元,消费者取出500元保证金。可当陈某按要求汇出500元后,对方已停机联系不上了。
针对典型消费者投诉案例,常州武进消协郑陆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今电视购物节目铺天盖地,不要被天花乱坠的电视广告迷了眼,提防其中的连环骗局。(顾群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