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维权经验 >> 正文

维权经验

购买iPad遭遇闹心事 新北消协助力成功维权
江苏消费网 (2024-10-30)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阅读: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消协调解了一起消费者购买的ipad标价与实付款不同的消费纠纷。

  据介绍,8月15日,消费者赵女士在新北区一家苹果专卖店购买了一款6296元的iPad,同时销售人员推荐了598元的整机保修服务及一套iPad外部保护套装,赵女士接受了。但结账后,她发现购物小票上显示保护套装实际标价为399元,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赵女士要求解释,但未得到满意答复。赵女士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要求整机退货或调整价格,遭到商家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赵女士向新北消协求助。

  接诉后,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迅速介入调查。通过查阅购物凭证、询问双方当事人等方式证实赵女士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负责人解释:“整机保修服务及一套iPad外部保护套装的苹果官方售价598元,其中iPad整机服务实际标价为399元,正是赵女士拿到的小票金额。”当消协人员询问为何整机服务不开票时,商家含糊其词。经过消协人员的普法教育,商家认识到了自身问题,承诺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并同意退还整机保服务和部分外部保护套装,共计464元。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本案中,赵女士既然购买并支付了整机保修服务及一套iPad外部保护套装的费用,商家应当依法向她提供相应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明确显示她所支付的金额和购买的服务内容,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具发票、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单据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新北消协在此告诫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提供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这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体现。通过依法开具发票、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单据,经营者不仅能够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还能提升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信任度,从而促进商业的健康发展。王惠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