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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消协:赠品也要三包 不好用可退换
江苏消费网 (2024-10-29)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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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消协传来消息称,他们最近处理了一起消费者购买的微波炉促销赠品出现问题要求更换被商家拒绝的纠纷。

  今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前往新北区一家家用电器销售店购买了一台微波炉,因商家促销,购买微波炉还赠送了一个保温杯。但是王先生到家使用保温杯时发现不太保温,向商家反映要求更换,结果商家以赠送为由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向新北消协求助。

  接诉后,新北消协薛家分会立即安排专人调查了解情况。商家表示,王先生购买的是微波炉,微波炉没有质量问题就行,保温杯是赠品,不作换货。后经过消协人员的明法析理,商家同意为王先生更换新的保温杯,王先生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为条件提供的奖品、赠品,不免除其对该奖品、赠品所承担的退货、更换、重作、修理以及其他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是赠品,也应当与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一样,符合质量要求,商家不能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若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换或修理。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也进一步支持了消费者在赠品存在问题时的退换权利。

  新北消协在此告诫广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包括赠品,都符合质量标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遇到赠品质量问题时,应当积极维权,要求商家履行其法定责任。徐郑殷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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