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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视点

常州旅游局:拒绝不合理低价团抵御出行风险
江苏消费网 (2018-07-13)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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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针对暑假出行旺季,常州市旅游局发出旅游消费和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暑期适时出游,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理性消费,做到文明旅游。

  出行在外

  安全意识要增强

  暑假旺季正是市民出游高峰期,尤其是亲子家庭出游大量增多。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注意安全。

  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和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应了解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防护准备;景区游览时要注意安全警示标识,不进入禁游区域;出境游要关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出行前,游客应当主动关注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尽量购买旅游意外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和步行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序,礼让出行。驾车、乘车都要系好安全带,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出游消费要选择

  合法旅行社

  市旅游局提醒市民,在旅行社报名旅游时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各门点均须张贴),核对旅行社名称、地址、电话、许可证号等信息,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游客须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要加盖旅行社公章,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

  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转团的前提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理智消费拒绝

  “不合理低价游”

  当前旅游市场产品非常多,价格来去也很大。一般来说,价格的高低都与旅游产品的内容、质量联系在一起,缺乏价格支撑的产品,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出游讲文明

  维权要合理

  游客在出境旅游中要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积极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游览的拍照摄像规定,遵守地域和时间约定,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如协商不成,可以向 “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行程单、门票、购物发票、住宿证明等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游客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周洁)

编辑: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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