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一包动物头骨入境,一查竟然是濒危野生动物老虎的头骨!近日,金陵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在旅检现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的虎头骨1个,重约840克,长度约30厘米。这是该关近年来首次查获此类动物制品。
当时,一名由温哥华飞抵南京的中国籍旅客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旅检入境大厅入境,未向海关申报,行李在经过X光机时显示图像异常,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包内有一完整动物头骨,根据以往经验,海关关员初步判定为疑似虎头骨。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物品为哺乳纲食肉目猫科虎的头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保护物种,同时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由于森林资源的锐减和盗猎者的围捕,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全球野生虎的数量从10万只锐减到3000多只,已经出现区域性灭绝,极其濒危,被列入重点保护物种,禁止其进行国际贸易。
金陵海关提醒旅客,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没有证明书一律禁止携带进出我国国境。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也呼吁市民要拒绝购买象牙、砗磲、玳瑁、珊瑚等濒危物种制品,以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植物。(通讯员 刘洁 记者 李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