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英语一直是培训教育市场中需求量较大的课程,通常也价格不菲。然而,在学员报名课程后,常常出现退款难、未上课费用无法退还的情况。
投诉:博涛英语拒绝退还未上课程费用
近日,江苏消费网接到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一学生小王对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诉。小王称,自己于2016年10月23日报名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中级商务英语培训课程。课程总价9880元,已支付4610元。报名后,该机构承诺赠送小王初级商务英语的课程。
在赠送的初级商务英语一半课程过后,小王因个人家庭原因和对机构的一些疑问,想要停止在该机构报名的课程并退还未上课程钱款。在打电话咨询协商过程中,培训机构负责人回答含糊,并以即将春节假期为理由,说年后开学再协商。小王多次沟通后,该机构依然没有退还费用,而是让其延期培训或转让下家。在反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王无奈之下只得投诉。
调查:博涛公司异地、超范围经营问题多
接到投诉后,本网当即电话联系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然而却始终未能联系上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韩某。后又拨打该公司的热线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现在还没开始经营,而且之后可能会搬家,相关负责人不在公司,暂时无法给予回应。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工商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上的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505室,然而,小王投诉中表示该公司的办学地址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2204室。2月13日,记者前往该公司登记地,却发现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505室在楼道指示牌中写着“萨弥特计算机系统服务(南京)有限公司”,而505室也是大门紧锁,空无一人。之后,记者发现新世界中心B座2204室赫然写着“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牌子,还有若干宣传栏,宣传栏上写着“雅思、托福、留学、商务英语”等字眼,但是,该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只有“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明显与实际的经营内容不符。
面对博涛公司涉嫌异地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情形,记者当场询问了新世界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韩某此时不在,已经去玄武区工商局解决这件事,所以无法回应现在的情况。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记者还发现,有关退费的条款中写明“正式开课后学员要求退费,公司一律不予办理。但学员可以将其学位转让给他人,并由本公司安排到相应的班级,费用是具体情况而定。名额只能转让一次。”按照合同条款来看,确实公司可以不给小王退款。可是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学员自行要求退学的,培训总课时进行到一半以内时(含一半),不退报名费、教材资料费,退还一半培训费、住宿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显然,该机构的合同中有关退费的条款也并不符合法律法规。在小王报名的中级商务英语课程还未进行到一半的情况下,依据此规定,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少退还小王一半的培训费用。
回应:公司目前正在整改
2月14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韩某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发现存在的问题,玄武区工商管理局已就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与其进行交涉,责令其整改。对于记者所提出的合同约定问题,韩某表示会积极进行改正,并当场承诺之后发送相关的书面答复。然而,截止发稿前,该公司尚未提交书面答复。
律师观点:合同违法部分无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龚拥军律师表示,《合同法》规定,虽然当事人已签订合同,但在合同部分违反法的情形下,违反部分无效。南京博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合同缺乏法律效力,小王可以要求该公司退还部分上课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该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只有“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是无法做雅思、托福、商务英语等其他英语专业技能培训,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如今,受市场需求影响,各式各样的培训机构非常多,在此提醒大家,报名需谨慎。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之前,最好亲自去其经营场所查看经营许可证上的内容,确定其是否有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注意各项条款中对于消费者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公平,尤其注意有关双方违约情况的处理赔偿的条款。出现纠纷时,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或想消费者协会等维权组织请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时,博涛英语表示愿意给投诉人退还部分培训费,具体金额双方商定,本网将会继续关注。(龚雪 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