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文章
9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自2016年8月起,按照“明示告知、书面承诺、审批在先、监管跟进”的原则,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即由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应满足的审批条件,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审批部门根据承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简化手续 快速准入
据泉州市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告知+承诺”审批简化了审批手续,调整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营造出一种宽松的政务服务环境。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的办理模式,简化了办事程序,由原来的事前实质性审查改为只作形式性审查,实现快速准入,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更快捷。同时,将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调整为合作与互动关系。
诚信先行 规范经营
推行“告知+承诺”审批,通过诚信机制约束、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在简化办事程序的同时,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事项负责,倡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申请人由被动接受审查转为主动加强自律,强化信誉意识,完善责任机制,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无缝对接 宽进严管
“告知+承诺”审批模式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审批后,工作重点转换到企业开办后对其承诺守信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由后续监管科室把关申请人履诺情况,建立起诚信档案。与承诺不符的,除将撤销审批结果,还将记入诚信档案,切实做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推动了由事前审批控制转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形成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管理模式。同时,达到申请人快速取得审批投入生产获利,行政机关审批步骤不减、监管强化的双赢目的。
据悉,“告知+承诺”审批流程办理包含申请、告知、承诺、审批和转换5个步骤,目前已有2家企业感受到审批新模式带来的便捷,并对此称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