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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京东第三方卖家收“误购费”遭质疑
江苏消费网 (2016-06-03)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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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网购商品因其经济、方便、快捷等优势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因电商平台和卖家素质的不同,各类网购消费纠纷也与日俱增。近日,南京消费者蒋女士向江苏消费网反映,她在京东商城下完订单付款后的第二天不想要了,找到卖家商量退单,却被告知需交纳30元“误购费”,这让她无法理解。

  投诉:   

  下单付款后退单 却要交30元误购费   

  5月17日,蒋女士在京东商城第三方卖家“新飞整体家装旗舰店”买了两盏灯具,总价值133元。次日,蒋女士因某些个人原因想取消该订单,但是系统提示:“此单因商品已在配送途中,暂时取消失败,如您仍需取消,请在后期拒收商品后,联系客服处理退款。”

  19日,蒋女士在与卖家沟通后被告知可以退货,只需要拒签快递即可返厂,但是需要收取30元“误购费”,并无法开具相关发票。蒋女士对此提出异议:“任何商家收取费用,都需要开具发票。你既然收我30元钱必须开具这30元钱的发票。误购费也只是您商家的一言之词,该收多少都是您自己规定。请出示依据和发票”。


  然而,面对蒋女士的申诉,京东卖家这样解释道:“因误购而收取的商品折损费,京东是支持的,并非商家无理收取,谢谢您的支持”。

  对此,蒋女士十分不解,却又无可奈何,只好交了这30元所谓的“误购费”。

  调查:   

  京东否认误购费  对卖家行为不表态   

  5月28日,记者带着疑问拨通了京东商城的客服热线,33500号客服小姐告知记者,蒋女士被告知所需交纳的“误购费”,完全是第三方商家“新飞整体家装旗舰店”私自设定的,京东从未设立过“误购费”。对于“误购费”这个词,她是第一次听说。

  有些时候,买家在误买了自己不想要的商品后,如卖家已发货,买家如果想要退单确实需要承担全部或一部分“运费”损失。在买家下单前,该提示在其所购商品页面会有明确标注,而并非所谓的“误购费”。

  对于蒋女士的遭遇,京东的处理办法是退其一张30元的购物券,而对于第三方卖家私自收取莫须有费用的不诚信行为,并未表态将作何处理。

  律师:   

  平台商家如有违约 京东商城须担责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黄震律师向记者表示,从法律上讲,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后,如果由于自己的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理应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物品邮递费用。如京东商城在平台上有过类似于“商品7天无理由退换”、“买家无需承担运费”的承诺,则消费者就不应承担该费用。而此时,商家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商家在京东商城平台之下有履行平台承诺的责任,而不应收取所谓的误购费。   

  对于京东商城而言,就平台对外一致发布的相关规则,应该要求平台中的商家承担并履行,一旦商家行为违反了约定,京东必须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   

  网购应加强维权意识 注意取证留图

  在此,本网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前,切勿盲目听信卖家的宣传,应明确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辨清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退货退单后卖家和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注意了解卖家的免责条款。

  同时,注意保留好商品的宣传页面、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截图相关证据,在遭遇问题后应积极维权,及时向电商平台或工商、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以切实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冯云聪 苏维)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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