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剩男剩女经济的流行,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以网站为基础,同时提供线下婚恋服务的婚姻介绍所,这些婚介所通常以有适合的对象介绍为由,先将消费者吸引至其门店,然后通过一系列话术让消费者现场交纳巨额婚介费,而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虽发现对方有不诚信行为,但由于举证难等多方面问题,造成维权常常受阻。
4月14日,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兴隆分局接到一位周女士的投诉,称其3月31日在一家名为“东方红娘”婚介所一名姓孟的工作人员游说下,花15800元办理了他们的线下婚恋服务。可是,服务期间,周女士发现对方存在很多蹊跷之处,如疏忽的将男方籍贯搞错、不提供相亲对象照片、对着电脑屏幕简单拍照就算形象照等,于是要求退款却被对方拒绝。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于当地工商部门。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东方红娘婚介所扣除了3950元已介绍相亲对象的费用,和1850元违约金,将剩余费用100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
针对上述情况,兴隆分局局长王万进提醒消费者,在与类似的线下婚恋机构签订合约之前,一定要先查看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的相关资质,而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商家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亮照经营”;其次,对方口头承诺内容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实到合同中去,问清楚服务中的对方责任,提出自己的需求,若对方拒绝,不要轻易签下合同。以防签约后,一旦毁约,消费者可能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再加上举证难等问题,即使监管部门介入,消费者也很难获得全额退款。(苏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