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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投诉中国人寿丹阳公司:投保未说清 退保有损失
江苏消费网 (2016-04-10)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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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买保险就是为了买个安心,以便在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可以多个保障。但是,现在市场上的保险类型繁多,规定也是五花八门,使得消费者难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近日,江苏消费网就接到了丹阳消费者鞠先生的一起保险纠纷投诉。

  投诉:

  一份保险要49年拿回本金

  据鞠先生介绍,2008年2月,他妻子虞女士在中国人寿保险丹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人寿)购买了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五年内投保10万元。在购买的过程中,业务员告知自己是10年的保险,10年后就可以退还本金。直到2013年,他们才在投保单上发现保险时间是到妻子80周岁,也就是49年之后才可以拿回本金。随后,鞠先生联系了丹阳人寿,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本金,终止合同。他认为在签合同时,业务员没有告知自己时间有49年,而这个时间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算。丹阳人寿回复鞠先生称,现在要求退保的话只能退回8万元。

  鞠先生认为,自己在5年内投保10万元,2013年后退保只能拿回8万元,期间有过3次分红,每次4千左右,算下来,自己不但没有任何得利,反而还亏损了一部分钱。而如果在49年后的话,时间太久,与自己一开始买保险的初衷不同。

  回应:

  家庭有困难就可协商退保

  接到投诉后,本网于2月24日联系了丹阳人寿办公室徐主任,对方表示需要向上反映。

  29日,本网再次拨打对方电话,徐主任表示,他们已经与虞女士家取得联系,经双方沟通,虞女士家可以回去考虑一下是选择保单质押借款或者还是直接办理退保,如果虞女士家资金紧张,可以来办理退款,并且算上之前已经拿到的返还和分红,还会比本金多出9千元。

  当本网询问时间问题时,徐主任表示,并不存在这一问题,虞女士购买的是终身保险,在合同文本上就写明是49年。对于退保的原因,徐主任解释是虞女士家出现资金困难,保险公司经过考虑决定同意退款,之前不同意也是因为不清楚虞女士家的具体情况。本网询问是不是因家庭存在困难向他们反映的话就可以退保时,徐主任对此回避,只说会在近期为虞女士办理退款。

  3月2日,本网联系了虞女士,虞女士称自己已经去丹阳人寿询问过了,现在公司领导已经签过退保单,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来进行退保。但是退回的是9万3千,对方跟她解释在这8年间已经给过两次利息,每次有4600,加在一起就已经超过本金了。虞女士告诉本网,自己会在5月去办理完退款手续,因为业务员告诉她到5月进行退款的话,还可以再拿到一份大概1000元的分红。

  提醒:

  要及时看清合同重要条款

  针对上述有关问题,本网咨询了业内有关人士。

  有关人士表示,作为保险公司,理应加强规范自己的工作流程,对于保险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应及时告知和明示,并且确认消费者明白知情。

  而对于消费者,应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介绍,做到对保障范围、免赔责任等重要信息有清晰的认识。保险合同里都有加粗、加黑的部分,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后再签名,不能只听业务员介绍,不明白或对合同内容存疑惑时,应该及时询问清楚。一旦签名确认后,就视为默认看清并同意相关条款约定。

  第二,消费者要重视利用保险公司设立的10天犹豫期。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客户在收到所有保险产品的正式保险合同后,都需要签署一份回执。在保险公司收到回执后的10天内,消费者都可以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极少的工本费。这10天,被称为犹豫期或冷静期,实际上是给了消费者一个认真研究保险合同并发现问题和反悔的机会。

  第三,重视保险公司的回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都会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如果消费者在后期发现问题的话,应该及时询问清楚。

  第四,消费者在要求退保时,也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上的退保条款和具体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截止发稿前,消费者尚未收到保险公司的退款。对于此事的进展,本网将予以继续关注。(许晨晴 薛庆元)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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