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马祥兴菜馆,南京人都不陌生,作为一家历史超过百年的著名老字号餐饮店,南京市民也多以此引以为豪,陈先生也不例外。然而,近日他向江苏消费网反映了在马祥兴的两次消费遭遇,让他对这家南京老字号店感到失望。
投诉:
消费者只购6个中秋礼盒 却实收66个盒子钱
据介绍,今年6月4日晚,陈先生在马祥兴菜馆点了一份鱿鱼砂锅,快吃完时突然发现砂锅里有一个吸过的香烟头。随后,他找店内人员理论,店方只愿退回消费金额。在他一再坚持下,店方才写了一个保证,称如果身体有问题才负责。之后,店方对他的身体状况没有再次过问,也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第一次马祥兴写有烟头的情况说明和当时消费小票
9月23日,陈先生去马祥兴超市购买了中秋礼盒,原价234/盒,共6盒2138元。当时没在意,他回去后突然想了一下,觉得店方多收钱了。基于上次店方的态度,24日一天没去找他们,希望他们在盘点时能发现,可以根据他的卡号与其联系,但是一天都没人联系。25日中午,陈先生上门去找他们,他们说盘点没问题,不承认多收钱。由于他当时保留了购物小票,在他拿出证据后,他们不得不承认多收钱了,其理由是营业员工作不熟练,多收了。对此,店方只同意退回多收的钱,不愿按照《消法》有关欺诈条款进行三倍赔偿。陈先生与店家交涉无果后,于10月9日投诉至江苏消费网。
第二次的购物小票最后一项显示66只大盒子
陈先生告诉记者,回想第一次吃到烟头的事,当时店方一个经理出面,情真意切地和他说,南京人对于老品牌能否爱护一点,请他放马祥兴一马。考虑到自己也是南京人,对南京老字号也很有感情,所以后来就没有再去找他们。没想到3个月后,在同一个消费者身上,又发生价格欺诈的事,并且多收如此巨额的数字。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9月底,对于他的三倍索赔要求,店家只同意退钱,并称即使投诉也不会赔钱。作为南京的老字号,如此处理问题的态度,真让他感到心寒!
回应:
认可砂锅烟头和多收钱 店方解释称工作疏忽
针对陈先生投诉的两次消费遭遇问题,10月10日,本网与南京马祥兴菜馆办公室梁主任取得联系,因其当天休息,同意下周一(12日)来本网当面沟通。
12日下午,梁主任向本网提供了店家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解释称,第一次砂锅烟头事件发生后,店方随即进行排查,因店方规定厨房禁止吸烟,排除了工作人员现场做砂锅时误入烟头的可能。店方后经分析认为,可能是供货商提供的食材直接携带,工作人员处理时未能及时发现所致。对此,店方今后将对相关环节加强规范管理。
对于第二次购中秋礼盒多收盒子钱问题,梁主任表示,收银员是新来的,工作经验不足,当时可能人多紧张而无意中多点了个6,以致消费者所购的6盒变成了66盒,因此多了60盒(单价12元),实际多收了720元。为此,店方与陈先生联系协商处理,因他们并非主观故意所为,没有对其他人如此收费,不应算作欺诈,所以同意退还陈先生多收费用,并补偿200元,但他坚持要求三倍赔偿,因差异太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说法:
如果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对于上述投诉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有关人士。据介绍,去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金额的三倍,下限500元。而此前的老《消法》规定,构成欺诈的应增加赔偿一倍。
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也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保底1000元。
因此,如果商家的经营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则应按相关法律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决:
马祥兴同意多收费用双倍赔偿 消费者愿捐出
此事在本网投诉部门介入后,梁主任同意店方再安排与陈先生主动联系协商处理好。12日,梁主任给记者回电称,他回去汇报后,领导非常重视,并安排与陈先生再次联系,但他坚持3倍要求不变,这让店方感到为难。梁主任表示,店方同意退还多收费用,并参照一倍标准赔偿700元,另赠送消费者一些优惠券和打折券,希望记者从中帮助协调处理。
随后,记者将店方的相关意见反馈给陈先生。14日上午,陈先生告诉记者,后经双方协商,马祥兴同意给予“多收费用的双倍”赔偿,但陈先生表示本人不拿这1400元,能教育店家就行了。陈先生授权马祥兴将此款捐赠给慈善机构或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等其他消费者。(刘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