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曾报道的苏州消费者王先生所遭遇的康佳电视售后维修被“调包”的事件2月9日正式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经过法院调解,苏州润瑞商业有限公司为王先生办理退货,并给予“双赔”。最终结束了这场因维修“调包”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电视送修 疑被“调包”
据了解,2013年2月,王先生在大润发超市苏州市何山店购买了一台康佳47吋平板电视机。2014年10月2日,因电视屏幕突然出现横向条纹,影响观看,经王先生联系,康佳售后苏州用户服务部将电视机取走维修。但在送修前,王先生多留了个“心眼”,在电视机后盖的标签处签上了自己名字,作下记号。
不久,王先生接到售后服务人员电话,称送修的电视机所需配件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他更换一台其它型号电视。王先生查询发现,售后人员建议更换的电视机售价仅为3000多元,与自己购买的电视6000多元价格差距很大,而且没有原电视机的3D功能等配置,便拒绝了售后人员提出的方案。
经过多次催促、沟通,王先生最终于2014年12月22日收到了维修后的电视。在售后服务人员调试电视机时,王先生查看了电视机后盖标签,发现自己送修前标记的签名没有了,并且送回来的电视播放有问题:画面拉不满,电视机屏幕下沿文字收缩。
王先生心生疑虑,再次查看这台电视,发现电视机上所贴的串号为LIN1334Y0026760W4PY2,而翻开当初购买的电视机“三包”凭证,王先生发现上面所登记的串号竟然为LIN1244YC042376DAYH1,两个号码并不相同。联想到自己在原有电视上标记的签名记号不见了,王先生便怀疑自己的电视机在维修过程中已被“调包”。
2015年1月23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康佳电视客服人员,工号为900206的客服人员表示,电视机后盖上所贴的条形码即串号,应与“三包”凭证和电视外包装上所贴串号相同,且这个串号显示的是电视机的生产日期等信息。
按客服人员的解释,王先生于2013年2月购买的串号为LIN1244YC042376DAYH1的电视机应该是2012年第44周生产的,而现在王先生家中串号为LIN1334Y0026760W4PY2的电视机则是2013年第34周、即2013年10月生产的。也就是说:当初王先生不可能在2013年2月去买到10月份出厂的电视。显然,电视机已被调包。
王先生还告诉记者,与自己之前的电视机相比,返修后送回的电视机又脏又旧,显示屏后有许多不干胶粘贴的痕迹,凹槽处也有很多灰尘,还有多处擦划。王先生认为,维修部此举构成欺诈。
提起诉讼 双倍赔偿
由于康佳电视方面一直未对王先生的质疑给予正面回复,无奈之下的王先生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经销商告上法庭,按《消法》欺诈赔偿,要求对方按照原有电视的价格退一赔一。
2月3日,记者就此事又联系了康佳电视苏州用户服务部的维修人员。先后接电话的陈先生和张先生表示,王先生送修的电视机经检测,需要更换显示屏,但由于厂家该型号显示屏缺货,不能及时提供。所以联系总部后将另一个同型号的电视机检测正常后,送交王先生。期间操作疏漏,并未将原机的串号标贴更换至现机上,也没有向王先生说明将原机更换为此台电视机,承认了在维修期间为王先生更换了电视机。
2月9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月11日前退还货款6000元及赔偿6000元,合计12000元。
王先生对此处理表示满意,并对本网的报道及帮助予以感谢。同时,该案也填补了家电维修业欺诈按原新货款“双赔”的空白。(陈秋伊 薛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