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规(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去年10月施行至今已有半年,实施效果如何?这本是有利于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的法律,在实际应用中却被经销商规避与另样解读。
无锡市民吕先生于去年12月26日在无锡申荣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申荣”)买了一辆迈腾2.0T型汽车。交付当日在去往车管所办理牌照时,他发现汽车变速箱有异响。经过厂商检测认定该异响系变速箱的故障,遂于2014年2月20日给该车更换变速箱总成一套。期间,经销商称这种情况等车开到1000公里就好了。但2月27日当该车已行驶3000公里,更换的变速箱却再次出现故障。
吕先生购买的就是这款迈腾
变速箱接连三次出现问题引起了一汽大众长春厂家的重视,负责质量检测的陶工程师从长春来到无锡为其检测车辆变速箱,而后告诉吕先生变速箱损坏是由液压油回流导致的。“说什么怎么坏的我不关心,我已经不相信这个车了,我要求退车”,吕先生告诉记者。
双方交涉多次,无锡申荣仍然只同意再次为其更换变速箱总成。吕先生无奈同意这一方案。3月15日,吕先生的大众迈腾已经更换了第二套变速箱总成。但在行驶了一周后,变速箱又开始有异响存故障。这让选择重新相信迈腾的吕先生失望透了,要求无锡申荣必须为其退车。根据“汽车三包”新规中三包责任项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无锡申荣仍不肯为吕先生退车并解释称,在吕先生购买车的当天发现问题后他们就为其进行完善,同意更换变速箱。因此第一次的更换并不能算在正式的修理更换中。如果这次再为吕先生更换的变速箱出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汽车三包新规为其办理退车。
显然,无锡申荣的这番解释无法说服吕先生。3月26日,在无锡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邵小东和副秘书长殷佳元的陪同下,本网记者去往无锡申荣店内了解情况,从无锡申荣负责人张敏处证实这一情况。
3月28日,本网记者在向无锡消费委员会跟进此事时,得知无锡申荣已同意为其退车。随后记者与吕先生取得联系,吕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车放在无锡申荣店内,等待无锡申荣的最终解决。无锡申荣的服务站站长负责人表示退车也是要走个流程,不是他们说给换就能换这么简单,他们也需要和厂家商量,最终共同为吕先生解决问题。
4月16日,记者从吕先生处得知,无锡申荣仍未为其解决退车的问题,一直要其等待回复。在记者向无锡申荣服务站长张敏询问其具体何时能答复吕先生,又是否为吕先生退车,张敏均表示问题解决情况会直接和客户(即吕先生)联系,不愿向记者透露,急匆匆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以投诉人朋友的身份向一汽大众长春厂家客服中心咨询这件事如何处理。该客服表示厂家主要是起到沟通和协调作用,如果吕先生直接向厂家反映问题,厂家会下发投诉书到经销商处,催促其解决。再怎样才满足退换车的要求,客服称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积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积修理超过5次。记者提醒其有更符合吕先生此情况的条款时,客服又称他们只是起沟通协调作用,希望吕先生直接向其反应具体情况,会促进其解决。
吕先生究竟能不能顺利退车?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刘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