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维权经验 >> 正文

维权经验

数千元名表7日内多次停走 新北消协介入全额退款
江苏消费网 (2023-05-26)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阅读:

  近日,常州消费者丁先生来到新北区消协投诉,称其2月25日花费3990元在新北某商场专柜购买一款名表,买后7日内多次出现停走的情况,丁先生与商家多次沟通要求退货,但商家一拖再拖,不予答复,丁先生非常气愤,拨通12345向新北消协求助。

  接诉后,新北消协薛家分会及时介入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商家辩称:“导致手表出现停走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不能因为手表停走就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上弦失误、人为损坏等都会引起手表停走。”消费者对此极不认可,表示自己对高价购买的名表爱护有加,人为损坏和上弦失误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手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本次纠纷的症结所在,为此,消协人员提议,在消协人员、消费者、商家三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商场挑选专业维修师傅负责鉴定,当事双方表示认可。鉴定结果为:该手表机芯存在性能故障,因此造成停走现象。针对此结果,商家提出免费为消费者返厂维修。消费者认为新表返厂维修不能接受,坚持要求退货。后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协人员认为,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手表在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对消费者的退货请求,商家应当予以接受。

  【消费提醒】

  近年来,名表消费纠纷不在少数,新北消协在此告诫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应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置名表时,注意及时查验商品的品质,注意辨别合理折旧、正常损耗和产品质量问题,必要时请求鉴定,做到精准维权。(张维明)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