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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2年积分莫名“蒸发”?新北消协:商家担责
江苏消费网 (2023-05-26)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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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常州市新北区消协调解了一起商家积分突然清零引发的消费纠纷,消协人员指出,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据介绍,消费者李女士在2021年参加了新北区一家餐饮店的开业活动,当天消费金额可转化成积分,可用于下次消费的现金抵扣。由于李女士积分较多,一直消费到2023年仍未使用完。直至2023年3月初,李女士前往该店消费时,被店员告知其账户的积分已全部清零,无法抵扣餐费。李女士突然之间有种被骗的感觉,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她积分会被清零,遂通过12315向新北消协求助,要求正常抵扣。

  接诉后,新北消协新桥分会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商家解释:“开业活动时店内有张贴告示写明该积分有效期为一年,后由于疫情影响,延迟了积分清零工作,直至2023年正式确定了积分清零时间为2月28日,并提前10天在店门口和微信朋友圈进行公示。”

  一头雾水的李女士表示:“压根没看到积分清零的通知,商家的这种自说自话,不讲诚信,以后再也不会到这里消费了。”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协人员向商家索要2份关键证据(开业时积分规则公示信息和积分清零通知),积分清零有照片和朋友圈为证,但积分规则公示信息,商家以时间太久未能提供。

  消协人员认为:1.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在开业时理应告知消费者积分规则,包括清零条件。现在积分规则公示信息没法提供,当时商家是否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不得而知;2.商家虽然以店堂公示和朋友圈方式告知会员积分清空时限,但店堂告示需要来店才可看到,朋友圈更新又快,这两种方式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获取清零信息,也就是说商家未真正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在本案中商家应承担主要责任。对此,商家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由于积分已经被清零,后台已无法查询李女士的剩余积分,愿意按照当天李女士的消费金额按照积分规则正常抵扣餐费,李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表示,积分是一种促销手段,是商家拉动消费、回馈消费者的一种形式,作为商家而言,一是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二是不随意更改规则,要维护契约公平;三是不能设置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限制条款,从而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责任。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了解积分使用规则,特别是使用范围、积分有效期等关键事项;二是养成定期查询、勤于兑换积分的习惯;三是不要“忍气吞声”,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吴玉娇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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