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车主到博越国际名车馆大连星海店讨要说法,他们手中都有合同。
■本报记者 张恒 文/摄
“压根儿没想到,花51万多元全款买车,不仅车没提到,钱也不知所踪。”近日,辽宁大连消费者桑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诉说他在大连博越国际名车馆的购车经历。据了解,与桑先生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共有17人,他们均在大连博越国际名车馆交了购车款,最后都没提到车,涉及金额478万元。更让他们心凉的是,博越国际名车馆位于江西南昌的总店也闭店关门了。目前,这17位大连车主自发组成维权联盟,正收集证据,并已向警方报案。
购车款打水漂
桑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29日,他经朋友介绍,到位于大连星海广场西侧的博越国际名车馆看车。当时,在这家装修气派的车馆内摆放了七八台样车,价格从10万元到100多万元不等。
桑先生看中了一款售价51.8万元的雷克萨斯RX200T运动版轿车。该车在大连其他4S店的售价均为52万元,且捆绑2.5万元车内装饰销售,得花54.5万元才能买到。
由于博越国际名车馆的售价便宜,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桑先生与车馆签订了购车合同,一次性交付了购车款51.8万元,并约定10月29日交车。
可等到10月29日,博越国际名车馆并未按合同约定交车。桑先生每次询问“何时交车”,得到的答复都是“车没到”。直到12月8日,桑先生接到车馆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我们博越出事了”,此时桑先生才突感不妙。
大连另一位车主李先生的买车遭遇更是奇葩。据李先生介绍,7月24日,朋友告诉他在博越国际名车馆买车比其他4S店优惠。比价之后,李先生毫无犹豫当即付款20万元,预定了一辆福特轿车。李先生要求交付的车辆必须是5个月内生产的。销售员表示,他们销售的车辆不能满足李先生的要求,可以做退款处理。
在随后的5个多月里,博越国际名车馆的店长和销售人员用各种理由推脱为李先生退款。直到12月8日,李先生发现,不仅20万元购车款没退回,车馆也人去楼空。
12月9日上午,李先生再次去博越国际名车馆时,发现有很多车主聚在店内,向车馆负责人讨要说法。此时,店内一楼展厅仅剩一台奔驰小跑车,也不再接受新车订单,而车馆的房屋租约12月19日将到期。
截至12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共联系到17位有同样遭遇的车主,他们在7月24日至11月5日间向大连博越国际名车馆交了购车款但未提到车,累计购车款478.28万元。其中额度最高的是一位购买了奔驰S450的车主,车款124万多元。
大幅优惠下的陷阱
这些车主为什么会在博越国际名车馆付全款购车呢?记者采访了4位车主,他们均反映“主要是价格优惠力度较大”“主要是图便宜”。
车主郭先生说,与4S店等其他渠道相比,该车馆根据不同车型、不同款式,优惠力度在几千元至十几万元不等。郭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博越国际名车馆的价格优惠明细表。该表显示,雷克萨斯优惠4万元、福特优惠7800元、途昂优惠9000元等。多位车主表示,当时只考虑了优惠力度,没有考虑风险问题。
据消费者桑先生回忆,当时签订的购车合同其实是一份代购车辆合同,甲方是桑先生,乙方是博越恒业(沈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印章则是博越星海(大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记者在一份车主们制作的统计表中看到,收款单位名头很多,分别是“博悦国际名车馆”“博越恒业(沈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博越星海(大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12月17日上午,记者拨通博越国际名车馆大连星海店店长赵先生的电话。赵先生承认车主反映的事情的确存在,“大连有十几位车主没有按期拿到车,这是事实,我们是工作人员,我也是受害者之一,我们员工的亲戚朋友也都在这里买的车,我已经报案了,正在积极协助警方处理此事。”赵先生还表示,公司总部在南昌,总公司出事了,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警方已立案调查
12月13日、14日,多位车主陆续来到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提交报案材料。12月19日,桑先生等人携带资料赶到博越国际名车馆的总部江西南昌,发现南昌总部也已经关门闭店。桑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们到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报案,由于全国多个城市的车主和博越的代理商都陆续来到南昌报案,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接待,并要求他们填写报案所需要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博越国际名车馆是一家全国连锁的汽车二级经销公司,总部位于江西南昌,在全国多地开有分店。由于博越名车馆在上海、杭州、大连等地接连闭店,自12月中旬至今,引发连锁反应,网上关于博越“明里卖车暗里集资”的说法也被大家转发,这一消息让大连的众车主颇感不安。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与大连众多车主签合同的乙方“博越恒业(沈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负责人姓余。2013年6月9日,该余姓负责人在南昌注册了江西省博越国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几年来,余某以“博越名车馆”为名,先后在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开品牌展厅。据统计,博越国际名车馆数量达到上百家。而与大连众多车主签合同的乙方“博越恒业(沈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早在今年5月11日,就已被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宽永认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及表现形式,如果博越国际名车馆在消费者购车时,已经没有实际履行合约的能力,签订合同目的并不是为了履约,而是一种手段,目的为了骗取消费者的预付款、定金,博越名车馆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博越名车馆收取预付款及定金人数较多,且具有普遍性。博越名车馆应对自己不能履约具有预见性,明知自己不能履行还签订合同,收取首付款和定金,符合合同诈骗的形式。另一方面,博越名车馆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和定金后,突然关闭门店,相关情形也符合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王宽永建议消费者拿着相关凭证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返赃的方式追回自己的购车款。
据了解,目前,大连警方已接到了多位车主的材料,因为涉及大连、南昌等多个城市,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