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消费者通过搜房网上的中介公司购买英国学区公寓房,不料交款后中介公司失联,消费者将搜房网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搜房网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消费者谭女士诉称,2014年2月初,她看到搜房网页上海外房产推荐的“英国公寓专家”广告,点击进去显示为深圳康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搜房网站(www.world.fang.com/agentshop/100011831)。该网店首页中称此家公司专注代理英国名校学区公寓,“为中国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提供合适的小户型学区房,完成从订购到产权办理,最后进行租赁托管服务的整个运作流程”;另外的强项是“国内独家做学生公寓贷款,贷款利率全国最低。”
谭女士查询其他相似代理公寓的中介公司,其价格户型位置信息均一致。出于对于已经在海外上市的房地产门户网站的信任,便与网店所列的业务经理李某进行沟通,并于2014年5月12日预付定金2万元预订圣赛学生 公 寓 TheST Cyprian studentHALLS,96DuringRoad,LiverpoolL7,UK,房号CS1,CS14。通过快递往来签订《房屋认购书》后,根据合同要求,谭女士于2014年5月13日在家中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剩余首付款89240元。同年7月份,此公司经营者无法正常联系。8月19日,谭女士联系搜房网,请求搜房网核实其资质,调查其现况,督促其退款,搜房网未予答复。8月底,此公司无人可联系,时至今日,其真实经营者仍无法联系及查实。
谭女士认为,搜房网为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又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搜房网对她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故提起上述诉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冯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