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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约谈各市供水企业 南京盐城等地整改消极
江苏消费网 (2016-04-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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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上午,江苏省消协针对前期约谈全省供水企业格式合同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约谈反馈情况,多数供水企业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南京盐城等地整改态度消极。

  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水合法权益,履行新《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的法定职责。今年1月18日,省消协约谈了各市供水企业,要求对各自涉及的供水格式条款进行整改。截止上月底,全省各市消协组织已完成对供水企业的第一轮约谈,并取得一定效果,但南京、连云港、盐城三地的供水企业整改态度消极。

  今年1月中旬,省消协通过媒体发布了对全省13个地市供水企业格式合同中存在的6条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整改意见。意见发布后反响强烈,引起关注。意见中提及了企业调低违约金、协助用水人维护附属设施完好、双方协定不同性质水的用水比例等合同中常见的不平等格式内容。



  约谈后,多数企业反馈积极,泰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康宏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约谈后,反馈及时,并按省消协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合同条款进行了全面整改。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违约金条款整改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欠付水费金额同期同档贷款利率1.3倍的违约金。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自来水公司对各自涉及到的需要整改的问题,除违约金条款外,其余条款均积极整改。

  然而,南京、连云港、盐城三地供水企业整改态度消极。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反馈意见中,未对任何一条格式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并未提出书面整改反馈意见。

  据部分企业反馈,供水企业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更换工作开展不尽相同,难以按照“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的要求,全面按6年更换一次。(苏俊松)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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