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刚
近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于2015年6月1日起停止实施《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 〔2010〕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件)。此消息一出,立刻在业界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从业人士纷纷质疑,今后没有出境游资质的国内旅行社或非旅行社组织及个人还能代理招徕出境游游客吗?若不能代理,那么中小城市的游客如何报名参团出境游?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停止实施不等于取消代理,但相关业务未来如何开展,还需等国家旅游局出台相关细则。
中小城市出境游业务受限制
日前,记者就上述消息采访了多家国内旅行社。其相关人员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官方针对这一消息的明确说法。
据记者了解,我国旅行社主要分为三类,即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境内、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行社(经营出境、境内、入境等业务,边境城市可申请经营边境旅游业务)以及赴台旅行社(经营出入境、国内、赴台游)。77号文件是国家旅游局于2010年发布的,核心内容为旅行社可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委托其他旅行社、非旅行社组织或个人代理招徕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游客。
业内人士认为,77号文件停止实施后,有出境游资质的旅游批发商的业务拓展渠道将受到限制,同时中小城市有出境游需求的游客也会失去当地的报名渠道。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已有在线旅游企业针对上述消息做出反应,例如阿里旅行网已在其网站上贴出通知,要求商家对店铺商品进行自查和调整,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与此同时,阿里旅行网还对委托招徕旅游者的商家进行了处理。
停止实施意在规范市场秩序
国家旅游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停止实施77号文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旅行社的出境游业务,规范市场秩序。
据记者了解,77号文件在2010年实行之初就被业界普遍认同。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委托代理政策意在促进旅行社形成批发、零售业务分工体系,有利于扩大销售渠道,繁荣旅游市场。”不过,也有人曾对这一政策提出质疑:“经营出境游和边境游的企业需要拥有较高的运营资质,77号文件会吸引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进入市场,这可能会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事实证明,77号文件的实施的确给出境游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有些旅行社为了拓展业务,对委托机构审核不严,让其有机可乘,以欺诈游客的手段获取利润;还有一些非旅游组织或个人,为多招徕游客推出低价团或零负团费产品。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旅游市场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出境游市场乱象丛生。
业内人士表示,委托代理的揽客方式势必增加中间环节,一款产品几经倒手后,每级代理商都要获得一定利润,最终受害的只有消费者。
呼吁出台相关细则
对于停止实施77号文件的举措,北京一家国内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虽然该举措起到整治市场乱象的作用,但同时也会给中小城市的出境游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并且增加游客报名参团出境游的手续和成本。因此他呼吁,国家旅游局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以满足中小城市出境游市场的需求。
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表示,停止实施77号文件并不意味着旅游组织或个人彻底失去代理资格。因为除了77号文件外,《旅游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也就是说,代理组织或个人只要做到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基本信息,即可代销包价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