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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双十一”促销监测报告 多家电商涉嫌虚假宣传
江苏消费网 (2014-11-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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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纷纷展开各种派送优惠券、抢红包、预售等促销宣传活动。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加强了对各大电商平台促销活动的监测,发现网购平台促销活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诸多问题。

天猫退货规定涉嫌违法

  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认为,天猫商城“双十一”预售活动规则中的退换货说明规定“天猫预售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这一规定存在问题。
  《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消费者网购时,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天猫预售商品涉及男装、女装、鞋、箱包、美妆洗护产品、家纺产品、珠宝腕表、家居日常用品、纸品以及部分电脑数码产品等。预售商品并非根据消费者需求专门定做,大部分属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范围,且消费者自行承担退货的运费,天猫商城以预售为理由不支持所有预售商品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还有网络购物平台在其网站上标注:“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本司不能确保客户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只能确保为原厂正货,并且保证与当时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若本商城没有及时更新,请大家谅解。”
  对此,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认为,《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购物网站的上述条款属于单方免责条款,未保证提供产地、规格等信息,单方面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先涨价再降价”骗人

  监测发现,天猫商城部分电商存在“先涨价后降价”、虚假宣传等行为,误导消费者。部分电商为了冲击“双十一”单日销售量,将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取消促销价,促使消费者在“双十一”当天购物。天猫商城“古特威旗舰店”售出的一款“海宁男式真皮羽绒皮衣”,标称原价为5200元,“双十一”狂欢价是1111元,查询成交记录发现,10月10日之前的价格仅为1299元,10月11日至10月31日的价格为1680元。
  监测发现,天猫商城等网络销售平台部分电商涉嫌以“全年最低价”、“仅限一天”等进行虚假宣传。天猫商城“thunderobot旗舰店”出售的一款“雷神THUNDEROBOT911-E1游戏本笔记本电脑”,购物页面上在11月6日标注原价8999元,当前促销价格6499元,旁边还标注“省2500元,提前享‘双十一’”。查询成交记录发现,11月1日至11月3日及10月12日至10月20日两个时间段该商品的价格仅为5999元,消费者“双十一”期间购买并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反而贵了500元。
  “双十一”期间,天猫商城“fernba-by斐婴宝旗舰店”出售的“fernbaby/斐婴宝新西兰奶粉3段12罐装”宣称“全年最低”,标价5028元,但从成交记录查询出今年10月6日售出价格仅为3799元;“佰纳高旗舰店”出售的“欧式卧室5件套餐”宣称“全年最低价保证”,标价6000元,但从成交记录查询出今年10月6日售出价格仅为5000元。
  天猫商城“极地鹅户外旗舰店”出售的一款冲锋衣,11月5日在宣传页面中的“促销价:179.00”旁标注“仅限一天”,11月6日监测发现价格未变,仍标注“仅限一天”。查询其10月份成交记录发现其售出的10件商品都是以179元成交。

“秋冬新款”实为旧货

  往年的“双十一”期间,有部分商家以“新款促销”为名清库存、甩尾货,此次监测也发现类似情况。
  某电商平台“欧丝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一款“欧丝璐2014秋冬新款100%纯羊绒韩版麻花修身羊绒毛衣”,商品介绍中上架时间是“2013-11-22 09:48:34”,上市时间是“2013冬季”,今年“双十一”期间,商家却将此2013款的羊绒衫打上“2014秋冬新款”的标题进行虚假宣传。
  此外,天猫商城等网络购物平台“双十一”促销行为存在用绝对化语言及“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监测发现,天猫平台上有多个商家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全国最低”、“高档国家级”、“世界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上有多个商家使用“国家级专利设计”、“最高级别”、“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天猫商城“帕罗官方旗舰店”多款商品违反《商标法》规定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
  针对以上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及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警惕消费陷阱,如遇权益受损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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