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11月13日,上海市房管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自11月20日起实行新规。
根据《通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房屋需为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而在上周末,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刚刚出台,规定名下有1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则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新标准实施有望使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到房贷新政的福利,或将有助于消化上海的住房库存,不过对楼市的拉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姜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