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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消法》修订颁布一周年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召开
江苏消费网 (2014-10-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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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讯(记者聂国春)10月30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中国消费者报社承办的全国消协系统纪念《消法》修订颁布一周年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消费者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黄伟平致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到会讲话。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的代表介绍了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经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经理翟明翯、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部部长宁首中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副部长李宁永等企业代表,介绍了企业在践行新《消法》服务消费者方面的做法。

杨红灿指出,一年来,总局消保局与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社紧密合作,围绕贯彻实施新《消法》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新《消法》实施,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宇指出,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以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新《消法》有诸多亮点,这些亮点也多是以往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消费者组织将着力在典型案例中推动适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白京华表示,《中国消费者报》作为一张专门为消费者服务的报纸,一直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鼓与呼,为宣传贯彻新《消法》、普及消费知识、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成为消费维权宣传的重要媒体平台。《中国消费者报》和中国消费网将始终围绕消费维权中的热点、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大力加强与消保局、中消协合作的力度,争取在推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认为,深入推动新《消法》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加强12315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利用,促进社会协同共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紧紧围绕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新《消法》的完善落实。

座谈会上,中国消费者报社对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暨《中国消费者报》发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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