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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观点: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掏腰包
江苏消费网 (2014-10-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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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任震宇)日前,本报刊发《换芯片银行卡不该向用户收费》一文,报道了银行磁条卡换芯片卡费用承担问题(详见本报10月27日A1版)。10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看,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种不法侵犯,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消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磁条卡存在不安全风险早已被发现,换卡是银行为消除不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核算。银行利用客户资金投放市场,从赢利中为客户兑付本金及其利息,支付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设备、工具等成本,当然也包括保证安全及技术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银行换卡行为会导致消费者诸多不便,如费时耗力、原有绑定交易因卡号变化需重新调整等,银行应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尽量采取换卡不换号的升级方式。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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