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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虚假宣传 工商首开罚单
江苏消费网 (2013-10-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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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讯  北京前门大街冒出假“鳄鱼”,尾货市场挂着假“雅鹿”,淘宝网店销售假“阿迪达斯”……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首批8起典型案件,其中,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微博虚假宣传被工商机关开出罚单。这是北京工商首个针对微博虚假宣传的罚单。此外,危及健康安全、不符合强制标准的70种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玩具、服装,被北京市工商局公开曝光并停售。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自今年8月下旬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底,共检查有形市场652个次,商场超市1919个次,网店86个次。各区县工商分局共查办商标侵权、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案件111件,罚没款116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被查处的70种不合格商品均已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通报并公示,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此后还会持续对其跟踪监测,参照食品的管理探索对屡次不合格厂家采取商品、厂家清退出北京的机制。由于涉及人身安全,在查处中将零容忍,按最高限处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要求经营者下架停售并召回已售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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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典型案件

 

●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利用微博发布信息,宣称其销售的相关产品为“全球最低价”等,并将其销售的手机与三星手机进行对比,标注“完美胜出”。经查,当事人所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鉴于虚假宣传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商品声誉,西城工商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

 

●北京恒超珠宝有限公司前门分店经营“EXING”品牌的箱包服装等商品,该公司将注册商标变形使用,侵犯了(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鳄鱼图形”商标专用权。东城工商对该企业处以没收带有“EXING”品牌的商品并罚款214552元。

 

●云某从他人手中购进带有“adi-das”商标品牌的服装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被西城工商现场查获1310件。经鉴定,上述商品侵犯了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西城工商对云某处以没收现存侵权商品并罚款8.96万元。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工程所使用的XYPEX“赛柏斯”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浓缩剂,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朝阳工商没收侵权商品并对其罚款12.6万元。

 

●北京天兰奥莱商贸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带有“雅鹿”商标的服装,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海淀工商没收侵权商品对其罚款147270元。

 

●北京金良平食品有限公司从批发市场购进散装小吃,委托某公司制作包装袋,将散装小吃分装成袋装小吃,包装上有“好吃点”字样,字体明显大于“金良平”字体,侵犯了福建达利集团注册的“好吃点”商标专用权。丰台工商没收侵权商品并对其罚款10.2万元。

 

●通州工商根据举报,成功打掉了3个出售冒牌“牛栏山”白酒和侵权“BURBERRY”皮包、服装的窝点。

 

●昌平工商在昌平区南邵镇姜屯村一出租房内取缔了一个从南方购进大量假冒商品进行网络销售的黑窝点,当场查扣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商品1000余件,案值41万元。 (贾君)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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