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江苏省工商局获悉, 2012年,该局对全省流通领域车用燃油品质进行了质量监测。共监测油品441批次,合格285批次,合格率64.6%;不合格批次为156,不合格率为35.4%。其中监测中石化加油站69批次,合格59批次,合格率为85.5%;监测中石油加油站63批次,合格57批次,合格率为90.5%;监测社会加油站280批次,合格178批次,合格率为63.5%。
油品抽查的检验依据为GB 17930-2011《车用汽油》、GB 19147-2009《车用柴油》和GB 252-2011《普通柴油》。检验项目为上述法定技术文件中所列的色度、酸度、闪点以及辛烷值等。监测检验判定为:全部检测项目合格判定本次检验合格,有一个及一个以上项目不合格就判定本次检验不合格。
从抽查的柴油情况来看,部分地区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12]153号”的要求进行普通柴油和第三阶段车用柴油的置换工作,一些比较繁华、小型汽车、客车车流量比较大的地段仍然没有销售车用柴油,但目前还在销售普通柴油,没有车用柴油。另外,从统计结果上看,中石化的加油站在置换工作上尚未做到位,而中石油的加油站相对做的较好;相当一部分的民营加油站未完成汽油、柴油升级置换,仍然销售国三标准汽油和普通柴油,销售价格具有优势,扰乱了市场秩序。
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宣传动员的力度还不够深入;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深入动员,加大对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企业和广大市民进行一次环保、放心消费的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坚持日常监督查处工作与典型案例重点查处相结合、查处销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信用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今年,省工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并严格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和第三阶段车用柴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车用燃油的监测力度。从而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