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2月1日起,南京停车收费执行新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12-02-08) 来源:南京日报
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宁成贤 记者 周爱明) 从明天起,我市停车收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将提高。城管部门提醒开车市民,2月1日起,停车前15分钟不纳入计费时间,到中心区办事,最好将车停到地下停车场。

  前15分钟不纳入计费时间

      根据物价部门此前发布的调整方案,我市从2月1日起,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分为3级。白天停车收费计费单位从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夜间时段仍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

      和原来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将停车的免费时间由10分钟放宽到15分钟。新方案明确,对进入停车场15分钟内(含15分钟)车辆,免停车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如果停车1小时,交费时可减去15分钟,即只交45分钟的费用。

  到中心区,最好将车停到地下停车场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为,道路停车泊位:一级区域小型车白天首小时每15分钟2.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3元;二级区域首小时每15分钟1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1.5元;三级区域每15分钟0.5元。

      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略低,且不按阶梯式收费。一级区域小型车白天每15分钟1.5元;二级区域首小时每15分钟1元;三级区域每15分钟0.5元。

      夜间停车,无论道路停车泊位还是经营性停车场,均按每小时0.5元收费。

      城管人士分析,从价格上看,道路泊位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拉开了差距。以小轿车白天停车3小时为例,在路边泊位停车要交31.5元,而在地下停车场只要交18元,两者相差13.5元。

      2月1日起,新的收费标准就将全面实施。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全市大约要更新700多块新的价格公示牌。目前,物价部门已经将价格牌制作完毕,今天起物价、城管部门将联合安装到位,确保2月1日前能够向市民公示。

      市城管局有关人士表示,除了安装价格公示牌外,近期城管部门还将公布收费员管理办法,对江南八区600多名停车收费员的上岗行为、收费情况进行规范。

      此外,市城管局还发布了江南八区最新的经营性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的泊位数。其中,经营性停车场共732个,泊位数5.84万个。道路停车泊位涉及226条道路,共7912个。

      一级包括:新街口区域(华侨路、长江路、洪武北路、洪武南路、淮海路、石鼓路、螺丝转湾、汉中路、慈悲社所围合的区域内);夫子庙区域(平江府路、建康路、升州路、中华路、长乐路所围合的区域内);山西路区域(山西路、湖南路、中央路、中山北路、大方巷、江苏路所围合的区域内)。

      二级包括:上述一级区域外,建宁路、北安门街、明故宫路、御道街、光华路、大明路、集合村路、应天大街、燕山路、江东门西街、江东中路、江东北路、三叉河桥、热河南路、热河路所围合的区域内,以及4A级旅游景点。

      三级包括: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外,江南八区范围内。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