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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

34家企业被认定为2021年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江苏消费网 (2021-12-27) 来源: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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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认定34家企业为2021年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489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示范企业推荐、实地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推荐、信用审查、信用服务机构实地评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并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认定。2021年认定的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是信用信息化软件应用较普遍和深入,在信用管理各环节人为干预少;二是动态监控应收账款,对于逾期账款及时管理,坏账准备金使用不多;三是客户分级管理,科学管理授信额度和账期;四是企业社会责任感较强;五是企业负责人重视信用管理工作。

  江苏省认定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已经历经10年,形成了规范的工作流程。一是各设区市初审和申报。由各设区市组织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候选企业。候选企业均为历年市级示范企业,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辅导。省信用办对各市申报候选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二是遴选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工作流程,由省市遴选的信用服务机构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评估。三是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价。根据《关于组织对2021年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候选企业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6家信用服务机构对候选企业进行了实地评估。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对照千分表,开展实地评估,撰写评价报告。四是提出拟推荐名单。省发展改革委邀请专家召开评审会,听取各信用服务机构关于实地评价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2021年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推荐名单。五是审议通过并发文认定。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对2021年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发文认定。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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