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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

江苏印发《2021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江苏消费网 (2021-03-26) 来源:信用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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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省信用办印发《2021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苏信用办〔2021〕10号),今年我省将以制定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引领,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为支撑,以信用管理规范化、精准化为目标,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以“信易贷”为重点的信用服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快更好纳入法治化轨道,营造更优信用环境。

  《2021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共9项30条。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推动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要点指出要做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出台和宣贯工作、规范全省失信约束措施、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信用监管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系统支撑,推进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要完善提升省级信用信息枢纽支撑能力,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加快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进程,优化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江苏”网站;持续深化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编制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加大各地各部门归集协调力度;持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强化管理创新,聚力打造新型信用监管行业示范。大力推广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按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严格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实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省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修复功能、推动信用修复信息一体化共享、完善信用修复相关制度建设。

  四是强化惠民便企,形成江苏“信易贷”特色品牌。不断强化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省市“信易贷”平台支撑,建设省“信易贷”平台并完善“信易贷”平台数据归集报送机制,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依约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应用力度,引导各类资源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服务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组织开展“信易贷”培训和推介活动和“信易贷”应用试点工作。

  五是强化政务诚信,促进重点领域失信治理取得实效。通过深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方式取得工作实效。

  六是强化示范试点,深化长三角信用合作。积极支持常州、淮安、扬州、泰州市和昆山市开展第三批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县级地区信用建设试点,在全省打造一批信用建设示范县(市、区);深化长三角信用合作示范区建设,做好轮值和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

  七是强化需求培育,加快构建市场化信用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市场;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完成全年信用管理培训示范创建、复核等工作任务;做好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和培育信用管理职业人才等专项工作。

  八是弘扬诚信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培训活动。提升信用网站和公众号运维水平、多渠道开展信用宣传。

  九是强化支撑保障,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各设区市年度工作考评办法和政务诚信第三方监测评价等工作;持续组织并指导各市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规范高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做好2021 年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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