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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锅具标注有两个原产地经调解经营者加倍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1-06-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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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 敏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最终商家同意加倍赔偿消费者3704元。

  投诉 前不久,消费者王某在商场某专柜购买了两套某品牌锅具,价格为1852元。王某回家拆开包装发现,该锅具标称有美国和法国两个产地。王某向经营者咨询,经营者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王某遂向无锡市崇安区消委会中山路投诉站投诉。

  结果 消委会人员调查发现,该专柜销售的锅具产品说明书上标注“原产地,美国和法国”,但经营者无法提供与原产地相关的证据材料。消委会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存在故意虚假标示产地,涉嫌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经多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加倍赔偿消费者3704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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