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南闸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洗鞋消费纠纷,经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1000元。
日前,江阴市消保委南闸分会接到消费者吴女士的投诉,称她在南闸镇白玉路一家干洗店送洗了一双4000多元的AJ鞋,拿到鞋后发现鞋舌部位被洗褪色了,本来是粉红色的现在已经泛白。她要求商家全额退赔,遭商家拒绝。
江阴市消保委南闸分会工作人员前往商家调查情况。商家表示,鞋舌部位是麂皮绒材质,干洗会稍微有褪色,不属于质量问题,且鞋子并不是在店内干洗的,该店和干洗厂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售后质量问题由厂家负责。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厂家负责人来到南闸分会,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次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吴女士表示,她当时还送洗了几套衣物,商家看过后表示衣物干洗过后袖口袋口等处会褪色,但是商家看过鞋子后却并没告知鞋舌干洗过后也会褪色,如果一开始她知道鞋子干洗会褪色,那她就会同衣物一起取回。
南闸分会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在消费者送洗鞋子时,应该告知消费者干洗鞋子可能会出现褪色等问题,鞋子只是鞋舌部洗褪色了,鞋子还能穿,经调解,由商家赔偿消费者100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纠纷中,商家把鞋舌给洗褪色了,且送洗时并没有对消费者说明,商家应该赔偿。江阴市消保委提醒,对于一些高价、名贵的商品,在干洗之前,商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可能存在哪些瑕疵,并作出正确的警示说明,以防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