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抚顺市食安办了解到,为加强对春节食品安全的监管,抚顺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对早市、大集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对日前发现的一起摊贩用猪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月18日,执法人员在对抚顺市东洲区茨沟大集进行检查时,发现食品摊贩李某阳的牛肉摊位摆放着牛头、牛骨和“牛肉”,但从肉质弹性、色泽等方面观察,感觉与正常牛肉的感观特征不符。经执法人员仔细查验和再三追问,李某阳承认是用猪肉冒充牛肉对外进行销售。
执法人员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某阳在当天早上从他人手中购买了173.7公斤猪肉,在去皮、分割后,摆在摊位事先准备好的牛头、牛骨旁边,谎称牛肉以每斤2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对173.7公斤的假牛肉及牛头、牛骨全部进行查扣,对李某阳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罚。
抚顺市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真牛肉颜色比较深,一般都是暗红色;待售牛肉一般都是横着纹路切割,所以真牛肉的纹路比较明显。假牛肉的颜色比较淡,一般呈粉红色,外观看着偏白,肉的纹路不明显且比较散乱。到早市、大集购买食品的消费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被不法商家以“打折”“贱卖”等手段所迷惑,不给不法商贩留有可乘之机。
抚顺市食安办提示集贸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开办者义务,督促入场食品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将会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