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讯 5月15日是第2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贵州曾是碘缺乏病最严重的省份之一。1995年贵州与全国同步实施食盐加碘,经过20年不懈努力,在2015年“十二五”规划考核评估中,贵州省达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盐业体制改革以来,市场竞争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食盐品种日益增多,给了老百姓更多消费选择,食盐市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同时也给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新的课题和挑战。为了确保贵州食盐质量安全,2019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和期盼,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多种举措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以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突出重点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和销售不合格食盐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食盐质量安全底线;专项治理无食盐批发许可证从事食盐批发活动乱象;开展重要节日期间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贫困地区、城乡接合部、乡村等重点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农村季节性食品加工用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和集中用餐单位用盐安全。
加强经营主体监管,推动食盐产品质量提升。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和抽查,督促企业严格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发展,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经营过程控制制度,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依法督促食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依法合规开展食盐经营;督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官网等平台依法依规公布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
规范食盐经营行为,有效控制食盐安全风险。严格落实本省执行的国家碘含量标准,大力整治食盐包装标注的碘含量标准不符合贵州省标准的违规行为;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和使用范围,有效控制食盐市场中加碘食盐与未加碘食盐混销可能带来的碘缺乏病风险;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用盐检查和碘缺乏病危害宣传,严防使用未加碘食盐、不合格食盐加工食品,确保用盐安全。 (胡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