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也有“后悔权”
近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中心正式挂牌。该退货中心目前暂设两个工作点,主城区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黑山镇设在黑山镇市场监管所。
退货中心从景区、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饮、购物店等5个行业中,择优选择50户经营户进行试点,签订无理由退货协议。无理由退货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在无理由退货商店购买;商品单笔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自购买商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前往商店办理退货手续,或在15个自然日内将商品及购物凭证邮寄至无理由退货商店;商品质量及外包装完好;购物凭证与所购商品一致。图为挂牌现场。马晓晓 本报记者刘文新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