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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购公交车应设隔离设施
江苏消费网 (2018-11-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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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董雅婷)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司机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新购置公交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提出要求。

  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尤其是近期发生的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和运营服务操作规程,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

  关于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应新购置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公交车,鼓励协调客车生产企业对在用的公交车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方案,明确安装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

  另外,要通过在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对于见义勇为的个人,要予以褒奖,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管控,充分发挥车载视频监控的作用。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警,对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正常驾驶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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