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市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其中,1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本次检验的项目主要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限速装置、续行里程、最大骑行噪声、百公里电耗、电动机功率、制动性能、把立管安全线、轮胎宽度、脚蹬间隙、鞍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安装)、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蓄电池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整车装配质量、轮辋端面跳动、轮辋经向跳动、间隙偏差、中心面相对偏差、整车外观和道路行驶要求。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来自市区内16家销售企业,共随机抽检电动自行车20批次,样品全部抽检项目合格8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为60%。
目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予以立案调查。
●消费提醒
别买超速电动自行车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要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个人安全,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仔细了解车速指标,拒绝购买超速电动自行车;仔细了解电动自行车功能和性能,并要求技术人员现场将制动等性能调整到最佳状态;仔细检查车外观,检查固定部件是否牢固可靠,活动部件是否灵活自如;转动加速手柄到最大位置,同时轻轻闭合闸把,检查闸把制动断电功能是否有效;要求技术人员对车进行欠压和过流测试,检查欠压和过流断电保护功能是否有效;索取合格证、说明书和购货发票,仔细查阅合格证上的信息是否齐全,核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与电机号与车体本身标记是否一致。 (刘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