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冰杰 本报记者 耿记安
“你为企业做广告,广告公司为你还月供。”车行推出这样的广告你会心动吗?近日,河南省不少消费者被这一广告语所吸引,纷纷来到河南亿淘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淘汇公司)购买汽车。专家表示,此举看似互惠互利,却暗藏风险,汽车公司售卖的车辆不但有可能被加价,还存在消费者购车后,广告公司不兑现还款承诺的可能,最终消费者只能自掏腰包。
交完首付难提车
近日,河南登封市民李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前不久,他听朋友说郑州有一家亿淘汇公司,只要交几万元的首付款就能提车,剩下的车款由广告公司代还,就与朋友一起来到这家公司了解情况。李先生看到很多人都在办理购车手续,他也心动了,于7月14日在亿淘汇公司订购了一辆东风牌轿车。亿淘汇公司承诺5至15个工作日就能提到车。李先生交了4万多元的首付款,可直到现在他也没能提到车。“为了提车我经常往郑州跑,一次路费好几百元,和亿淘汇公司交涉多次,但一直没结果。而且当时明明说的车辆全款为9万多元,按理说交完首付4万多元后还剩5万元做分期付款,他们却让我在银行贷总车款的80%,等于多贷了2万多元,难不成这是个骗局?”李先生质疑道。
无独有偶,开封市民马先生也经历了相同的遭遇。今年7月10日,马先生也被“你为企业做广告,广告公司为你还月供”这句广告语吸引,在亿淘汇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CS15MT时尚型小轿车,交了3万元的购车款和1200元的异地车牌办理费用,如今也没能提到车。
“正常情况下在其他的4S店买车,一般两个工作日内就能提到车,而亿淘汇公司在收完首付款后,承诺的交车时间迟迟不能兑现,这里面是否有猫腻呢?”马先生对记者说。
自今年7月份以来,有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声称广告位还贷款
自己买车,他人为你还车贷,真有这样的好事?为一探究竟,9月5日至1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的亿淘汇公司进行调查。
记者来到这家公司后发现,所有的汽车都陈列在展厅外面,有东风、长安、众泰、荣威等多个品牌。在销售大厅里,销售顾问都在热情地向消费者介绍汽车的型号,以及购买“广告车”是如何的划算和实惠。
记者通过咨询得知,这家公司现在名为河南酷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汽车公司)。销售人员表示,消费者7月份的协议都是跟亿淘汇公司签订的,现在全都变成酷炫汽车公司,两家公司是一个老板,只是名字不同。
记者提出想要购车。一位张姓销售顾问热情地介绍说:“目前,我们公司推出的你买车我还月供的‘广告车’非常受欢迎,每天都有很多消费者前来购车。比如一款总价8万元的轿车,你只要交4万元,就包含20%的首付款,以及办理购置税、全险、上户和牌照这些费用,剩下的车款会按照3年分期进行支付,每个月的贷款你根本就不用担心,只要在车身上提供一个广告位,消费者帮公司宣传广告相当于公司租的广告位,将会帮你还贷款。消费者只需要第二年、第三年每一年给公司交2000元的广告服务费即可。”
就在此时,记者遇到消费者韩先生拿着“广告车”购车协议向该公司讨要汽车。记者上前询问。韩先生说:“我是之前签订的协议,购买的是‘荣威360’,但到现在还没有提到车。”记者看到,协议中没有具体约定总车价及月还款,对于车型也只是简单地写了“荣威360,白色自动”。协议中载明,甲方为亿淘汇公司,乙方为韩先生的妻子赵女士,甲方承诺在乙方达到提车条件并通过金融机构审批通过后5-15个工作日办理提车手续。协议签署时间为2017年7月5日。
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有消费者表示,如果看中了某款车会考虑当天就付首付款买车,即使没有现车也愿意等,因为如此省钱的好事机不可失。
公司无汽车销售资质
为什么消费者交完钱却提不到车呢?酷炫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目前订车的人员比较多,很多车都没货,“有客户在银行办理分期手续的时候没说好,银行给拒签了,导致一批‘广告车’的贷款没批下来。公司还没跟广告商合作,因为销售量还不够,现在正在急速卖车来扩大规模,只有达到一定数量了广告商才会跟我们合作”。
针对韩先生的提车诉求,销售经理表示,现在“荣威360”没有货,可以更换其他型号的车辆,并保证7个工作日内能够提到车。对于酷炫汽车公司的解释,韩先生并不认可。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购买一辆10万元的私家车为例,消费者贷款5万元,3年需本息偿还约6万元,每月需偿还约2000元。私家车上的广告位能值每月2000元,并且用以偿还月供吗?
郑州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车体广告主要是以公交车为载体,面积要比小轿车的大很多,广告位一个月1000多元。小轿车的广告面积太小,利用率不高,一个月不值2000元,用提供广告位来还月供是不现实的。”
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显示,亿淘汇公司注册地为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的一个写字楼内,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等。
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获悉,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地址发生改变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经营范围中只有汽车配件等是不允许销售整车的。企业在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销售车辆涉嫌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如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会对其进行查处。
●专家观点
潜藏陷阱存风险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分析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卖车给消费者、消费者向银行贷款、广告公司代还贷款,这看似一种很好的经营方式,但用其宣称的广告位来还月供,短期之内并不能实现。在未与广告商达成合作的情况下,汽车销售公司在前期尚可用新的消费者所付的车款来偿还之前买车人的车贷,但随着后期销售规模扩大,消费者订购的车辆增加,会加重汽车销售公司的还款压力,一旦没有广告费用来源,极易出现因急速扩张带来的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消费者当初购买可能花了高价钱不说,自己还要承担偿还银行贷款的风险。
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这种“广告车”看似省钱,但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看似“馅饼”的背后很可能是一个变相融资、促销的陷阱。购车协议中对车型、价格等关键信息并没有明确,这会让后期车辆的交付使用产生争议。近年来,商家销售商品或服务后卷款跑路的情况并不少见,消费者在通过这种方式购车时要更加谨慎,一旦商家跑路,消费者想要维权并非易事。(耿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