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启动监测按钮,标志着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启用。郑铁峰/摄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沈雁 记者郑铁峰)9月1日,在新《广告法》实施2周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1周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了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启用仪式。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副局长王江平,浙江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出席仪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工商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酝酿推出。浙江省工商局积极响应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主动提出承建申请。201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与浙江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意由浙江省工商局承建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通过4年的努力,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硬件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系统、监测队伍等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系统于当天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同步上线试运行。
据悉,试运行期间,该监测平台对全国400家主要网站实施日常监测,组织开展导向性、特供专供、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违法广告专项监测,并通过监测平台系统即时将违法线索派发各地工商部门查处。今年6月,该平台正式实现对全国1004家主要网站的日常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囊括各类大中型网站,辐射7万多个互联网媒介,涵盖全国约95%的互联网广告经营额。
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系统的试运行,有效提高了互联网广告监管效能。全国“医药广告表演者”乱象整治行动中,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通过专项监测,迅速摸清互联网领域此类广告底数,将违法线索上报工商总局广告司,短时间内将其全面整治。
据统计,试运行一年来,该平台共监测发现各类违法广告13万条次,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违法率从7.1%下降到4.08%,降幅高达42.53%。
8月,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筹建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验收,并授予“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牌子。
仪式上,张茅启动监测按钮,标志着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启用。启用后,该监测中心接受工商总局指导,受工商总局委托开展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委网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拱墅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应邀出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