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7日,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因涉及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遭到处罚,国寿财险及相关违法行为负责人共受罚6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国寿财险存在两大违法行为。一是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2015年国寿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单。二是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保监会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机抽查的保单中超过40%的保单存在该问题,性质较为严重,依法应予处罚。时任国寿财险长沙电销中心负责人余三明、时任国寿财险上海电销中心负责人孙卫东、时任国寿财险互动业务部/电子业务部总经理唐广助、时任国寿财险副总裁许宁狄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据此,保监会共对国寿财险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30万元。 (钟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