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学 本报记者 刘传江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对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的一家燃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涉嫌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生产并销售用5种危险化工原料勾兑而成的93#汽油近6000吨,根据该企业账目显示,其中有5814.36吨勾兑汽油已经流向哈尔滨市及周边30余个加油站,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有害物质熏倒执法人员
据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松林介绍,近日,有消费者举报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镇新华村的哈尔滨昌升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升燃油公司)生产勾兑过的汽油。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据介绍,昌升燃油公司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库区有地面卧式油罐10个,每个容积在30至50立方米,用于装汽油;立式罐6个,每个容积为500立方米,为柴油油罐。执法人员对昌升燃油公司油罐内油品分别进行了抽样检测。
据张松林介绍,由于该公司生产的燃油添加了某些有害物质,油库现场充斥着刺激性气体,一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被熏倒,其他执法人员的呼吸道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掺入5种危险化学物质
执法人员从昌升燃油公司办公楼财务室电脑中,发现了进销货账单,标的物有乙苯、二甲苯、石脑油、轻芳烃、MTBE等5种化工原料。张松林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将这5种危险化学物质添加到93#汽油中,进行勾兑,每吨汽油可降低千余元成本。
哈尔滨市质检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的样品均不合格,其中,93#汽油样品含硫量超出标准6倍以上,0#柴油样品含硫量超出标准10倍以上。
已流向30余个加油站
根据执法人员调查,从2016年1月1日至6月25日,昌升燃油公司销售涉嫌不合格汽油5814.36吨,销往哈尔滨市区内及周边县市30余个加油站,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因该公司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伪劣产品,执法人员对昌升燃油公司库存产品进行了原地查封,另外,对该公司16个油罐内的成品油及相关设施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据哈尔滨市质检院工作人员介绍,使用添加过量石脑油等化工原料的汽油,容易使发动机油路、喷嘴堵塞,产生沉积物,进气阀和气缸产生胶质及积碳,直接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轻则造成汽车尾气排放超标,重则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接触这样的汽油会导致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等症状。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对涉及的30余个加油站燃油进行逐一抽样检验,并于近期公开抽样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