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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省“一张网” 湖北工商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
江苏消费网 (2016-07-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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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负责人介绍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应用成果。

  ■彭卫红 杨雪峰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新形势下,湖北省工商局积极探索,打造全省“一张网”,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失信企业付出“信用”代价

  今年4月中旬,湖北省襄阳市两家大型超市旗下门店受到行政处罚,这两家大型超市失去了申报本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4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一家企业因其关联企业未申报2013-201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了该企业上市进程……这是湖北省工商局日前披露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的典型案例。

  今年1月,湖北省政府召开座谈会,对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初步构建了全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随后又出台了湖北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对各项工作予以细化,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实施意见》,湖北省工商局审批事项监管实现新突破,行政审批更加规范。今年3月,该局编制完成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下发全省执行;4月1日,在全省实施“双告知”制度,促进了工商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

  与此同时,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湖北省工商局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定向抽查市场主体公示、年报信息,把违法市场主体及时列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异常状态),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李江汉表示,目前湖北省工商局正加快推进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在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等地抓紧该平台的推广运用,力争8月底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该平台。同时,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部门信息归集,加快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

  44个部门跨地域共享信息

  湖北省工商局信用监管处处长张璞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目前,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在襄阳市上线运行,工商、物价、地税、国税等44个行政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托该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归集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处罚、监管的实时数据,形成部门协同监管、信用联合惩戒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格局。各级政府领导也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部门审批监管情况,实时掌握各单位的审批监管工作情况。

  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涵盖全省的市场主体实时信息,各行政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甚至可以跨地域进行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调用和线索移交,能够更全面、更直接地锁定有违法行为或异常行为的市场主体,实现靶向式监管。

  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无缝衔接了前后端信息、纵横向信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应用,为监管部门综合评估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展开差别化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奠定了基础。

  张璞告诉记者,在加快推进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同时,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得到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累计访问量达1.5亿人次,查询量4988万人次,访问量和查询量不断攀升,信用信息成为社会各界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监督企业经营行为的重要途径,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筑牢企业信用监管防线

  “有了这个平台,企业一处违法,处处都会知道。”李江汉副局长告诉记者,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44个行政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10个中央在武汉单位产生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联通,及时公示市场主体的各种信用信息,形成市场主体的完整画像,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

  各行政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和处罚信息可以归集到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若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线索,可通过该平台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各层级的行政监管处理情况可互通互查,相关线索可互为流转,从而形成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如果企业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发布,各部门可以根据职责和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联合惩戒。比如,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会受到限制。

  张璞介绍,目前,湖北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公示企业注册信息603.6万余条,备案信息241.4万余条,股权出质信息11049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9029条,行政处罚信息20449件。此外,各地、各部门也通过开展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倒逼市场主体注重自己的信用状况,诚信守法经营。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表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诚信、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监管市场的重要手段。工商部门承担企业准入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能,掌握着企业注册登记基础信息和企业年报信息,是市场监管的主力军。由工商部门牵头,以统一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关联企业名下所有信用信息,将分散在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的企业信息资源整合汇总,形成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中心,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的全景画像,可以解决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规范企业行为,构筑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各部门归集的信息越多、越齐全、越及时,企业信用画像就越完整清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威力”也就越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越有效。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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