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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车子被淹受损 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江苏消费网 (2016-07-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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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田珍祥

  近日,全国多地进入“看海模式”,北方等地近日也多暴雨。暴雨中,不少私家车被水泡后熄火或直接被淹成“船”,这时候购买保险的车主怎么主张保险理赔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结合案例进行了说法。

  案例

  近日,吴先生驾驶投保车辆行驶至市区时,因突降暴雨,造成投保车辆在该处被水浸。后投保车辆被救援车拖到4S店,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于次日对投保车辆进行了查勘。4S店也出具估价单,预计投保车辆的维修费用为271692.06元。6月20日,吴先生委托A评估有限公司对投保车辆的车损进行了价格鉴定,核定车损169931元,投保车辆已维修完毕。吴先生因本次事故支付了鉴定费6748元、车辆维修费169931元。吴先生向人保财险公司索赔无果,遂起诉。

  后查明,吴先生作为被保险人就自己所有的涉案车辆向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赔偿限额为258000元车损险、选择修理厂特约条款和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发生事故是车辆仍处于保险期限之内。

  保险公司辩称对投保车辆的车损鉴定结论持异议,并提交了B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车损鉴定结论书,载明投保车辆的车损为8800元,并附注“电器部分需要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场拆检”。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涉案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均委托鉴定机构对投保车辆的车损进行了鉴定。由于保险公司提交的鉴定结论书显示没有拆检,不能客观全面的反映投保车辆的车损状况和车损价格。而A评估公司对投保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拆检,结论书能真实反映投保车辆的车损状况和车损价格。因此,原审法院对吴先生提交的投保车辆的鉴定结论书予以采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吴先生支付保险赔偿金169931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吴先生支出的鉴定费6748元是因本次事故发生的必要的费用,保险公司应赔偿给吴先生。综上,保险公司应向吴先生支付保险赔偿金176679元。

  法官提醒

  根据车损险条款,对于因为车库进水造成的车辆淹没或是因为大雨冲刷导致树木石头掉落砸伤车辆,都适用于车损险进行赔偿。车辆静止状态下,即便是水将车身淹没,造成汽车全损,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全损赔偿。

  不过,车子一旦泡水,受到损伤的主要有电子元器件、内饰等。这些若是没有投保车损险,保险公司不赔。对于涉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失,普通车损险无法理赔。只有购买涉水险,保险公司才会对受保车辆涉水导致的损失,包括发动机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但不管是否购买发动机涉水险,如果车主在发动机已进水的情况下强行点火,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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