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组织2016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报告出炉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57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5.13%;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33455人次。本期解决消费者投诉19025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6713余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赔偿的9件,得到加倍赔偿的金额为3049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4件。
从投诉性质看,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一是合同问题,共计11215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34.43%,同比下降17.08%;二是售后服务问题,共计8629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26.49%,同比下降0.62%;三是质量问题,共计6428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9.74%,同比下降32.26%。
从投诉类别看,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共计7839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24.41%,同比上升23.66%;二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共计5054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5.52%,同比上升0.22%;三是日用商品类,共计3291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0.10%,同比上升降25.80%;四是交通工具类,共计2495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0.76%,同比下降0.38%;五是服装鞋帽类,共计2230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0.68%,同比下降0.43%;六是销售服务类,共计2213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0.67%,同比下降68.36%。
根据上述投诉情况分析发现,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保健产品高价钱,上当受骗多老年;电视购物有问题,陷阱众多需规范;美容美发类投诉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诉一直比较难解决。
典型案例
案例一:电机质量出问题 等售出后再退款?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了质量问题,作为商家,没有积极地处理退货、维修,反而将商品放在店内等着“二次售出”,非诚信之举。
2015年9月28日,消费者许先生在常州市天宁区金桥机电城内一家机电产品店内购买了一台风机,共花费了2200元,买回去没多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许先生找到商家,想要退货,商家却说,先让许先生把问题风机放在店内寄卖,等卖出去再给许先生退钱。
结果4个多月过去了,许先生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4月,许先生又找到商家,商家回复称因为产品有质量问题,所以卖不出去。许先生提出退货,又遭到商家拒绝,风机放在店内摆了4个多月无人问津,出了质量问题的产品难道要让自己再搬回去使用吗?
无奈之下,许先生找到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对于商家未认真履行三包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教育。经过调解,商家作退货处理。
点评:《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对于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现在很多商家在消费者退货时往往搬出“影响二次销售概不退换”的说辞,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退货权”,也是对购买“二次销售品”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案例二:保健品“包治百病” 夸大宣传不可取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养生问题日益关注和重视。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良分子,打着“包治百病”的旗号,利用不少老年人渴望健康,恐惧疾病的心理,以各种保健品为引诱,让许多老年人上当受骗,不仅财产蒙受损失,个人健康也受到了不小的危害,耽误治疗。
2016年4月4日,消费者丁先生在嘉宏世纪大厦内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五套“本颜正义粉”,一共花费了25000元。购买前,该公司工作人员宣称,此产品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青光眼,甚至还能治疗癌症,听着心动的丁先生没有过多考虑就买了。待回到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后,丁先生才发现,“本颜正义粉”只是保健品,并没有治疗效果。
本来就是为了它的治疗效果才购买的丁先生感觉受到欺骗,第二天,丁先生带着这五盒“本颜正义粉”,想要退货,可是退货并没有那么顺利。该公司工作人员只帮着他“转让”了一套给其他顾客,其余四套产品便不肯再过问了。两万块却只买了些冒牌“特效药”,丁先生遂投诉至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进行了调解,最终,公司方同意作退货处理。
点评:根据《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保健品广告中不能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同样在销售过程中,保健品也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明示、暗示治疗功能等语句。
消协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保健品的本质,属于食品,只是起到保健作用,不是药品。部分不良卖家夸大保健品效果,甚至声称能治疗病症,不可尽信,切勿盲从、轻信推销员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