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燕制图
■本报记者 李燕京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中最让消费者敏感的条款就是网络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网络支付机构)采取实名制管理,而且对账户余额付款交易累计金额进行了限制。新政实施半月,消费者、网络支付机构反响如何?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规定执行有点儿严
北京消费者王丽对记者说:“支付宝从3月起就给我发提醒,要求我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结果一到7月份,我的支付宝就收不到朋友给我的转账了。开始还以为是支付宝被盗号、攻击什么的,打电话问支付宝客服才知道是因为实施了新政策,不实名注册支付宝很多主要功能就不能使用了。”
在采访中,很多消费者表示支付机构对《办法》的执行还是比较严格的。
据介绍,《办法》第六条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对已经实名认证的个人支付账户,支付机构还须依不同身份核实方式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根据不同的身份核实方式分为三类,并且在不同分类下,对余额付款的功能和额度做出了不同的限制。
记者调查发现,《办法》的实施,对部分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机构支付的消费者的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支付宝客服告诉记者,如用户的账户不进行实名认证,则无法接收来自他人的红包、打赏、转账等,需要补全身份信息才能收款。微信的客服则表示,用户不进行实名注册则通过微信收钱、使用零钱发红包等功能均会受限。
记者了解到,乍看起来由于《办法》中实名注册及账户余额付款交易累计金额的限制性要求,使得网络支付的使用变得不那么方便了。但其实,只要是完成了实名注册,消费者可以有很多变通的方式突破消费金额限制。据了解,针对用户的金额限制主要是针对提现行为,消费者如果有超额的支付需求,可以通过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支付方式来完成。
根据《办法》,余额支付额度是指用余额进行付款的额度限制,即支付宝里的“余额”和微信里的“零钱”。其他如从银行卡直接进行转账消费以及使用余额宝、理财通、蚂蚁花呗等支付工具进行支付,则不算入余额支付额度。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办法》出台的目的是让第三方支付不能扮演清算角色,且要回归“小额便民”支付本质,同时减少备付金规模和沉淀。
实名制推进较顺利
张女士近日想通过支付宝给儿子转账,但没有成功,原因是“尚未进行实名认证”。她在上传身份证照片后顺利完成了转账。
根据《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记者在支付宝上看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等。此外,使用支付宝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费,使用支付宝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在支付宝里买保险,开通芝麻信用等方式都可以作为身份信息验证的办法。根据用户账户的不同情况,支付宝还对部分用户提供通过回答问卷的形式来完成身份信息的补全和完善,进而提升账户等级,不需要本人去相关部门证明“我是我”。
微信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支付添加过银行卡的用户都是实名注册用户。若以前绑定过银行卡,后来解绑,也已经完成实名注册。记者看到,用户可以打开微信钱包右上角“…”查看“支付管理”了解实名认证情况。
记者了解到,即使不进行实名注册,微信和支付宝中的余额既不会被冻结,也不会消失,未来用户只要继续完善身份信息,就能随时使用账户余额。不过支付宝方面表示,支付宝的实名用户数已经超过4.5亿,受到本次办法影响的只是少部分用户。
不过,对于实名制还是有消费者表示了担心,“我知道实名制有好处,但现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很严重,补录个人信息让我不太放心。”消费者张女士这样说。
有专家认为,现有的网络支付环境的确存在较大风险,易滋生欺诈、洗钱、盗刷等风险。为尽量避免风险,网络支付实名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网络支付欺诈事件层出不穷。《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分析指出,部分机构滥用跨行代号接口,导致代扣变“盗扣”。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表示,坚守支付账户实名制,与买车要上车牌、住酒店要出示身份证是一个道理,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查是社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拥有网络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有117家,像支付宝、财付通等机构实名制推进速度较快,甚至有的机构实名注册率已达到95%,而较小规模支付机构的推进情况却不乐观。业内人士表示,一些习惯于非实名操作的消费者需要有个适应过程。《办法》实施半月,记者调查发现,其在消费者当中并没有引起强烈争议,网络支付机构也表示,政策的实施非常平稳。
限制额度不算低
“一年20万的限额已经很高了,即使以后网络支付的范围增加,我觉得五六年也花不完这么多钱。”消费者赵先生这样对记者说。采访中很多消费者表示,20万元的限额已经完全能够满足自己正常的网络支付需求。
据了解,在余额付款功能上,I类和II类账户的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而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余额,则在I类、II类的基础上,还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如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在余额付款的额度上,I类账户为自账户开立起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II类、III类账户分别为年累计10万元与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而这也成为了新规设立余额消费门槛的依据。
同时,对于20万最高限额的问题,在新规中已经明确强调是“余额支付限额”。如果用户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蚂蚁花呗等其他方式进行支付的话,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记者注意到,支付宝客户端已经挂出当前余额支付额度的提示,例如,账户显示“现有额度20万元/年”和剩余额度。但记者在京东钱包、微信钱包等网络支付机构的账户中没有看到相应的提示。
20万元是网络账户一年可使用的最高额度,额度不够用怎么办?对此,支付宝方面称,三类账户无法继续提升额度,但《办法》中20万元/年的额度限制仅仅是针对余额支付,超出20万元之外的资金使用,用户可以通过银行卡快捷、蚂蚁花呗、网银等支付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