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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订购木门变了样 获赔1000元
江苏消费网 (2016-02-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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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章丘市市民张女士为了给孩子装修新房,在该市某装饰材料市场的一家木门经营部订购了6套木门,并约定产品由重庆某厂家生产。但货送到后,张女士发现木门由河北某厂家生产,而且做工也很粗糙,与订购时商家展示的样品相差很大。与商家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章丘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章丘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商家辩称,自己店内同时代理重庆和河北两个厂家生产的木门。当时张女士只选定了木门的价位和样式,并未明确指定由哪个厂家生产的木门。

  经章丘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家同意将1500元定金退还给张女士,并额外赔偿1000元。

  章丘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木门时,应签订正规的产品订购合同,将所购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交货期等落实到书面上,以便出现纠纷时方便维权。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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