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春节食品消费保安全
江苏消费网 (2016-02-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武汉讯(王旭东 记者吴采平)日前,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在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批发市场查获假冒名牌糖果近1000公斤,抓获胡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据武汉警方通报,便衣民警扮作客商在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食品批发市场走访时,一家名为“芙蓉商行”的糖果批发店店员向其推销:可以市场价格的一半提供各类名牌糖果。民警要求看货,店员却称店内没有现货,生意谈妥了才能送货。警方调查发现,该商行老板为江西人胡某,以汉口北某小区两间车库和黄陂区滠口村某民房作为仓库,囤积冒牌糖果。

  1月19日,警方在涉假仓库抓获胡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冒牌糖果1400余箱,重约1000公斤。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4年起,胡某就从福建泉州、晋江等地购进冒牌糖果,低价销售至武汉周边城区及外省副食批发市场。目前,胡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武汉警方表示,春节期间,将联合食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年货的不法分子,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年货切勿一味贪图便宜,以免受骗。

  1.购买食品需留神。春节购买食品、农产品等要到正规场所购买,购买食品的包装要规范,最好购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这样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较高。

  2.场所选择需正规。外出就餐要选择正规餐饮单位,推荐到食品安全动态等级为优秀、良好或标识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在无证或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馆、路边店、流动摊点用餐。

  3.良好习惯需养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节假日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多食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4.消费维权要牢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进行餐饮消费时最好保留各种票据,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投诉或举报。发现问题可拨打12331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编辑:朱成林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