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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内被划伤 酒店赔偿3000元
江苏消费网 (2016-01-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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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讯(于吉林 记者李洪涛)近日,卢女士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酒店洗浴中心游泳时,被游泳池内的金属梯子划伤,经过吉林省长白山消费者协会调解,酒店赔偿其3000元。

  卢女士受伤后,该酒店洗浴中心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所有医药费和治疗费均由酒店支付。卢女士要求酒店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等共计2万元。然而,酒店只同意赔偿500元,双方未达成协议。

  于是,卢女士向吉林省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该中心将投诉转到长白山消费者协会。

  长白山消协池北分会依据《消法》进行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酒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000元,20张澡票。当事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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