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光鲜的大楼其实是危楼。楼顶露出生锈且稀疏的钢筋。钻孔后的楼板可见黄砂。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初夏时节,家住吉林省长白山池北区康景家园小区的王先生,在自家客厅里走动时虽然已是蹑手蹑脚,但楼板还是微微地有些颤动。康景家园小区共有两幢居民楼,居住着108户居民,4年多来,他们每天提心吊胆寝食难安,因为这两幢居民楼早已被质量检测部门认定为危楼。
居民反映
新房成危楼
记者了解到,康景家园小区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年初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除底层的商铺外,两幢楼内共有108户居民。
近日,康景家园小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办理入住时,开发商延吉市新兴房建开发有限公司承诺1年后办理房屋产权。然而,该公司找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1年5月房屋产权也没有办下来。就在居民们与开发商交涉房屋产权问题时,两幢楼房的质量问题开始显现,不仅墙体出现裂纹,很多居民家的客厅楼板严重下沉,有的新房在装修时,需要铺上一层砂浆才能铺上地板。更令人担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楼板下沉越来越严重,面积也越来越大。
自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居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和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明原因,排除安全隐患。然而,时至今日,尽管当地政府介入调查,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居民们仍然提心吊胆地住在摇摇欲坠的楼中。
记者在王先生家中看到了检测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王先生拿着一份延边州住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气愤地说:“这是2012年12月州里出具的检测报告,楼房的板、梁、柱检测结果全部满足设计要求和合格。让我们感到疑惑的是,从检测时间上看,居民们都已经入住,但检测人员并没有到每家每户去测量数据,怎么就合格了呢?”
记者调查
楼板不达标
居民们对此检测结果不认可。2014年6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康景家园小区两幢楼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楼房的顶板板厚均不满足设计要求,偏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
2014年9月4日,受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康景家园小区的两幢居民楼再次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综合评定康景家园1号楼、2号楼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为Dsu级,现结构的安全性评级为Dsu级房屋(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安全性鉴定分级标准划分为Asu、Bsu、Csu、Dsu四个级,Asu级“完好”,Bsu级“基本完好”,Csu级“限制使用”,Dsu级“危险”)。
在居民李先生家,记者看到一个检测保留下来的楼板钻孔。记者注意到,楼板的厚度很薄,混凝土中夹杂着细细的黄砂,用手轻轻抠动,簌簌地落下。在2号楼一居民家中,记者看到客厅的楼顶裸露着生满铁锈的钢筋,仔细观察后发现,生锈的钢筋很细很扁,且间距稀疏。客厅的地面明显凹陷,成弧状,记者小心翼翼地走上去,脚下发颤。在几位居民的崔促下,记者退到了屋外。居民张先生说,他原本打算2011年5月1日结婚,新房用来当婚房,装修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只好停止施工,另租了房子结婚。
记者采访时,康景家园小区的两幢危楼内,仍有60多户居民没有搬走,他们在等待有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说法。立夏后,长白山区的气温开始上升,地面的冻土融化,两幢危楼里留守的居民,每天提心吊胆寝食不安,害怕危楼发生倒塌。
消协观点
可依法维权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已经更名为延边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康景家园小区1号楼的单元门上,记者看到了该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内容为:由于池北区康景家园1、2号楼因质量问题需加固修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并向业主按面积支付一年的房租费用及每户2000元的搬家费,住户就此搬出。
近日,记者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住建局许副局长取得联系。据其介绍,康景家园小区两幢楼房被鉴定为危楼后,当地政府部门十分重视,为了解决问题,该局从省里请来6名专家对危楼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可以采取加固的办法。今年春节前,该局拿出了两个安置方案,一个是加固,另一个是异地置换或货币置换,但居民们都不接受,并且拒绝搬出危楼,导致加固工程无法进行。谈到危楼的责任认定及对相关单位的处理时,许副局长表示,此事已经上报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开发商及监理单位依法进行追责。
部分居民表示,政府有关部门曾经提出过异址置换的方案,在池北区的其他地方等面积分配楼房,他们对此方案无法接受,原因是置换楼房的小区地处城郊,位置十分偏僻,没有菜市场、商店等配套设施。另外,他们对危楼的加固方案也不认可,认为两幢危楼已经没有了加固修缮的价值,担心加固后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4)15号,使用年限未超过45年但经工程检测和技术鉴定确定为D级危房的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因此,居民们认为危楼应该推倒在原址重建。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表示,康景家园小区的开发商违反了《建筑法》有关规定,其开发的楼房属于不合格产品,该小区居民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法赔偿。